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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纤手失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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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黄蜂频扑秋千索,有当时,纤手香凝”“红酥手,黄滕酒……”“指若削葱根”这些都是古代关于女子纤手的美丽诗句。手,被誉为女人的第二张脸。在开始对自己的第一张脸关注时,我就开始关爱自己的手。心里常常固执地认为,长就一张明媚动人的脸的女子也应该拥有那样一双美丽的手,修长纤细精致小巧,有着白皙细滑的肌肤,有着晶莹透明的光泽,有着粉红匀称的指甲。那样的手仿佛天生是架在钢琴键上握在咖啡杯上的,纤纤十指流泄出的是不凡的才艺与书香的气息,充分传递着手的主人高雅的资质与女性风情。纤手,其实是成就一个女人优雅容颜与完美气质的点睛之笔。
  因为得福于遗传的良好基因,我从小有着细腻水灵的肤质,母亲赐与我的第一张脸虽然说不上明媚动人倒也还算光洁可人。记得几年前在北京学形象设计的时候,有一节课造型老师谈到皮肤对妆容的重要性,说女人如果能拥有如水的肌肤那么她就具备了完美妆容的首要环节。然后可爱的造型老师环顾课堂四周,把目标定向了我,于是我按照老师的旨意在全班同学极度艳羡的目光下走到台前展示什么是如水的肌肤。那一刻我做为女性的虚荣的快乐膨胀到了极点,好比明星走上奥斯卡星光闪耀的颁奖典礼。我曾拥有着美丽如水的肌肤,可是美丽却没有眷顾我的手,注定此生要与纤手失约。
  手的遗传因子来自于父亲,侥幸骨架还算生得纤巧,但是枝节稍显短小,指盖也完全背离细长的优雅,短短扁扁的象十多岁没发育成熟的小女孩的身体。或许是因为爱写字,字不成气候却下笔颇有大家之风,常常把字写得力透纸背遒劲不羈,在电脑还未普及的年代一个人埋头笔耕把手写得酸痛,字写得稍有了模样,手却越发没了模样,握笔之手完全亵渎了原本小巧可塑的容颜,变得经络突现骨骼生硬。也或许是因为常年来业余的职业需要让手常常裸露在恶劣的气候里,混合在杀伤力较强的化学脂粉里,于是细嫩的皮肤彻底受到摧残,无论用怎样名贵的护手霜,终是无法使它脱胎换骨焕发光彩。还算白皙的皮肤却没有在手上得到展现,一到冬天一双手总是冻成紫黑,冻疮年年光顾总要在不美丽的手上再添上不雅的败笔与肆虐的痕迹。于是,在需要以手示人的时候总是有着几分尴尬,象自己稚嫩粗糙的文章在登上大雅之堂时有份先天不足无法遮掩的遗憾与羞怯。
  因为手的缺憾,我因此而抗拒一切手的饰品,虽然年少的时候也有着美丽的指环情结,常常用草叶儿编成戒指戴在小拇指上做着灰姑娘的梦想,可是长大后却从不敢轻易尝试用那些精致夺目的东西来衬托我的手,我怕反而引起画蛇添足东施效颦的不谐。我从来不涂指甲油,总是把指甲修剪得短短以求整洁,看着一些青春时尚的美眉在美手上做着各式各样的装饰造型,将方块指甲弄得色彩斑阑形态各异,虽然初看赏心悦目却也不乏某种累赘的俗气。还是习惯了自己的素手,不美丽优雅便也可以不矫情不虚荣,平日里不怕沾水不避劳作,倒也修炼得还算灵巧,再想想这样一双手虽然没有生就某些女人纤手的美丽,但是能化妆容能写文章,既可悦人亦可怡己,倒也不失为一种内秀。在自我安慰中再细细端详自己的手终于象王婆一般暗自窃喜起来。
  也罢,与纤手失约,与梦想相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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