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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玄武门事变”看中国法制建设的“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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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朗朗天日之下,一个当朝太子在去早朝的皇宫禁内,突然遭到伏击,一箭穿心不仅身死;而且连带全家大大小小数百口人血溅魂飞……同时被杀的还有一位齐王爷和齐王府的家小。这就是震惊中外的大唐武德九年六月的“玄武门事变”!
  从所周知,唐朝的法律是中国封建社会里空前完备的。早在唐朝建立后的武德二年(公元619年)高祖李渊命太子李建成、刘文静等在隋开皇律令的基础上进行增删,制定五十三条新格,并予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颁行,是为《武德律》,共十二篇,五百条,此外还有《武德式》、《唐律疏议》等空前完备的法典。可是,大唐如此完备的法制在封建强权的手里却仍然成为了一纸空文。
  从法制的角度看,当朝太子李建成有何罪当诛?——穿过几千年的历史尘雾,至今也没有人找得出李建成犯有什么大过错。
  即使或假设太子李建成真犯有什么大罪当诛,那也应当是由高祖皇帝李渊和朝庭来处置,而李世民无权“越殂代庖”擅杀君兄,草菅人命!更何况太子东宫和齐王府上上下下几千口人何罪之有?太子妃齐王妃以及幼小的婴儿何罪之有?必满门抄杀而后快?
  况且,此血案是发生在毫无防备的太子去朝庭与李世民对质的路上,这本身说明李世民胆怯心虚不敢对质于朝庭,恰恰说明是李世民处心积虑诬陷太子,以玩弄阴谋谵计谋取非份皇位。
  “玄武门事变”发生后,大唐法制就露出“软肋”,显得非常苍白无力。——李世民以弟谋兄不折不扣的“大逆不道”;不折不扣的“谋权篡位”!但悲愤伤痛的高祖李渊以及其代表的最高执法机构大唐朝庭,不仅无法问责于“玄武门”的凶手李世民,还不得不承认了李世民的强权统治。
  李世民除了能打几场胜仗以外,治国理家狗屁不通。任用他的亲舅子长孙无忌这个实足的奸相,把高祖李渊太子李建成辛辛苦苦推行的“租庸调制”、“均田令”等利国利民的根本大法搞得名成实亡。贞观中期,租庸调制实际上也废弃了。农民劳役极其繁重,“兄去弟还,道路相继,营缮不休,民安得息?虽加恩诏,使之裁损,徒有文书,曾无事实”。甚而有春耕前服役至秋收仍未回家的。可他竟还提出百姓无事则骄逸,劳役则易使。逼得有些农民自断手足以避重役。可李世民比隋炀帝还冷酷,竟下令凡自残者罪之,并继续服役。日益奢纵、大兴土木,徒起边衅,灭高昌,置西州、不听魏征言致使劳民伤财,以后更见骄纵。对谏言虚心接受,一犯再犯。正象魏征所说:“听言则远超于上圣,论事则未逾于中主。”
  本来因高祖李渊和太子李建成一贯实施均田制与租庸调制,关中农业大丰收的局面。到贞观初李世民上台不久,关东农业受到严重破坏,以致于发生“至人相食”之惨剧,丰裕的关中严重饥荒,李世民不得不率百姓到洛阳就食。
  就是这么一个徒有野心治国无能的人,就是这么一个逼父杀兄的唐太宗,却口口声声说的是什么呢?唐太宗对儒学是很推崇的,对群臣说,“朕只喜欢尧舜周孔的道理,有了它,好比鸟有翼,鱼有水,失去就要死,不可暂时失去。”
  真是恬不知耻脸皮厚啊!——难道说是大圣人孔子让你李世民去逼父杀兄,奸污弟媳的吗?!
  聪明的李世民就聪明在修改史书上;聪明在整理“语录”上。让千百世的后人只能依据《贞观政要》、《旧唐书》、《新唐书》这类书去认识唐初的历史去认识他。
  据史载:李世民曾经先后三次要求亲自观看高祖李渊和他本人的《实录》。前两次,都为史官婉言拒绝。第三次,他向监修国史的宰相房玄龄表白自己的动机。他说:我的用心和以往的帝王不一样,亲自观看国史记录,可以了解自己以前言行的失误,作为今后的鉴戒。房玄龄等人于是将删改成的《高祖实录》和《太宗实录》各20卷呈上。经过李世民授意改定的这“两朝实录”中,李建成、李元吉的形象十分丑恶,他们在反隋战争中的功绩也被一笔抹煞了。
  这个英明君王的英明之处,不在施政的独特,而在于让专门让人整理出了他的那么多语录。把好话记录下来了,把混帐话听见只当没听见;今天这样说有理,明天那样说也有理。只有到今天的理跟明天的理产生了矛盾时,才能一悟天机。如果照此历史,夏桀商纣隋炀帝等十恶不赦、罪大恶极的人,也未必就不曾说过几句象人样的话。把他们的话选择一些出来,同样可以编出一本类似《贞观政要》的书来,或许还更崇高。
  正如章太炎在《书唐隐太子传后》中所说:“太宗即立,惧于身后名,始以宰相监修国史,故两朝《实录》无信辞。”
  用“欺名盗世”这个词来说李世民,是最恰当不过了。引用郭沫若先生的话:“知者不便谈,谈者不必知。待年代既久,不便谈的知者死完,便只剩下必知的谈者。懂得这个道理,便可以知道古来的历史或英雄是怎样地被创造了出来。”
  早在宋朝时,就有宋人范祖禹直接指出,建成是“父之统也”,你李世民根本就是篡逆作乱,“无君父也”。
  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说“太宗亲执弓以射杀其兄,疾呼以加刃其弟,斯时也,穷凶极惨,而人心无毫发之存者也” 。猛烈地抨击李世民亲手射杀同胞兄长,穷凶极恶,简直不齿于人类。
  可是,历代有许多号称“正统”的学者不断地为李世民歌功颂德,把没有事实的空洞无物的所谓“贞观之治”当金子一样装贴李世民。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何居心!
  从古到今,中国的法制,难道永远是“强权政治”的一块“遮羞布”吗?孙中山的《临时约法》被袁世凯踩在脚下;共和国的《宪法》也曾被“四人帮”当做了“鸡毛掸子”。改革开发以后的经济发展又滋生了一群又一群有权有势的腐败分子把党纪国法当作了儿戏。
  我们确实应当要问一声了:中国的法制究竟怎么了?中国法制建设之路究竟还要走多长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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