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刚过,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利好政策正式出炉。10日,南方日报、南方+记者从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继10月1日该中心接受采访时表态跟进落实央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后,9日,中心正式印发《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在重申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的同时,对涉及贷款申请客户时限也予以了明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通知》指出,2022年10月1日(含)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针对购房职工申请贷款利率执行情况,通知明确,在2022年10月1日后申请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与此同时,对于10月1日以前已申贷款但尚未发放贷款的购房职工同样按照新标准执行。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利率优惠措施不只覆盖新购房职工,惠州既有购房职工随着新政的施行也将有序享受到优惠。
《通知》称,对于在10月1日前已完成购房和贷款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新政后阶段性仍将按照原利率标准执行,但从2023年1月1日(含)开始也将正式按照调低后的优惠利率标准执行,切实有效地减轻刚需住房职工的还贷压力。
链接:以下为《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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