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8日10时许,大亚湾区公安局中心区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开展日常检查工作时,发现一辆外表贴有某拉货app标识的小货车停靠在篮球场附近,上前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司机郭某具有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嫌疑,民警随即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的询问调查。
经调查,2021年7月份开始,违法嫌疑人郭某、与其同伙郭某思在没有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一起从事非法买卖散装汽油活动。其中,由郭某思负责联系卖家以每升4.6元的价格收购汽油,每次收购汽油500升,收购的汽油存放在郭某的面包车,后由郭某出售及联系买家客户,并以每升5.8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由两人按三七分的比例获得非法所得。截止被抓获,郭某共获利人民币约2万元、郭某思共获利人民币约1万元。
2021年9月28日上午,违法嫌疑人郭某在某村篮球场附近路段买卖汽油时,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汽油约600升、加油机一台、电瓶一台及面包车一辆,并收缴汽油131.4升。
经审讯,违法嫌疑人郭某、郭某思到案后,分别对其非法买卖汽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嫌疑人郭某、郭某思已被大亚湾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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