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扫描二维码

事关快递外卖等行业,惠州出台加强摩电综合治理十项措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0-20 08: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记者从惠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惠州市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业经十二届17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目前已经正式施行。

近年来,惠州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多发,死伤人数位居各类交通事故首位,成为影响和左右惠州交通安全形势乃至安全生产形势最直接、最明显、最重要的因素,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净化摩电通行秩序,压降摩电交通事故特别是致人伤亡事故,推动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惠州制定并出台了《十项措施》。

南方+记者通过梳理发现,除了提出大力整治摩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十项措施》还明确了各级要将摩电治理工作纳入党政工作要点,就防范道路安全风险重要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强化部署、加强督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紧密协调联动,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下,共同加强摩电治理工作,积极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架构,加速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在源头治理方面,惠州一方面将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销售监管并对在用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立过渡期,过渡期终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由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对仍然上路行驶的违标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惠州也将逐步限制直至停止为无牌摩托车提供供油维修服务。

对于当前邮政快递配送、外卖和环卫保洁等摩电使用率较高的行业,惠州也将强化规范管理。公安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三类用途摩电的交通守法率,并向企业抄告具体违法行为人名单,通过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提升行业群体守法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企业将安全文明驾驶情况与群体人员日常奖惩挂钩,并对多次违法人员、严重违法人员建立“行业清退”和“行业禁入”机制。

《十项措施》施行后,市、县(区)两级政府督查办要将摩电治理工作,特别是对摩电治理十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严格督导推动,倒逼落地见效。市、县(区)两级安委会、道安联要制定、细化摩电整治考核评价体系,将有牌证率、戴头盔率、涉摩电事故数及死亡人数等关键指标作为重要考核依据,科学评估治理工作成效。要将摩电治理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文明城市测评和文明畅通提升行动等考核工作,通过考核督促各级党政机关高度重视,推动各部门和全社会积极参与摩电治理工作。


来源:南方+,转载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广告合作|大亚湾在线 ( 粤ICP备12059854号 )

GMT+8, 2024-9-21 00:45 , Processed in 0.091485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