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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培训,广东最新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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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4 18: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3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坚决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求从坚持从严审批机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加强培训广告管控、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强化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统筹规范其他培训行为等6个方面,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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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要求:
  •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

  • 已经销售的,根据国家“双减”文件并征求家长意愿,坚决予以清理整顿。对于学生家长要求退费的,坚决退费

  • 对于学生家长不愿意退费的,在落实《意见》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


《通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轰炸

同时,要求各地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坚持公益属性,依规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官网,采用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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