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澳头猴仔湾片区环湖路北段二期,推进区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的攻坚任务,需对该项目涉及澳头街道大涌村集体土地上的部分房屋建(构)筑物依法实行征收。为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参照《惠州市人民zf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府〔2017〕189号)等区内房屋征收相关政策规定。现就该项目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名称:澳头猴仔湾片区环湖路北段二期房屋征收工程。
二、房屋征收部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动迁办公室。
三、征收期限:自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0月31日。
四、征收范围:澳头猴仔湾片区环湖路北段二期道路红线范围内。
五、征收补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澳头猴仔湾片区环湖路北段二期道路红线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补偿和安置工作。
六、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可在本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人民zf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房屋征收部门地址:大亚湾区中兴五路126号区动迁办。
特此通告。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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