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湾小嘉 于 2020-11-17 16:43 编辑
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了! 一起来了解一下
申请条件
以下两类人群可以申请:
一是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
二是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
2020年2月(含)以前以及2021年1月(含)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属政策实施范围。
领取标准
我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保缴费1年及以上300元/月,参保缴费1年以下150元/月,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在2020年12月31日前,失业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粤省事、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也可到最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
办结时间 经审核,资料齐备即时受理,当月月结前对全部申报失业补助金人员审核完毕,次月20日前拨入所提供银行账号内。
来源: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亚湾分局​,采用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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