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升社会面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大亚湾区公安局根据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情况,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采取资格审查、政审、笔试、体测、面试、公示等环节,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交通特勤队员70名 招聘条件: 1、适合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陆军特战队、武警特战队、海军特战队的退伍军人, 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年龄20周岁至28周岁(特别优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可延长至35周岁),身高173cm以上; 4、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服役期间任班长以上职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荣获其他荣誉、具有专业特长、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可优先聘用;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无残疾、口吃、纹身、色盲、色弱等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警犬训导员10名,排爆员5名、防化员5名 招聘条件: 1、适合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退伍军人,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年龄20周岁至30周岁,身高168cm以上。警犬训导员应具有警犬或军犬工作经验,排爆员应具有从事有排爆工作经历3年以上;防化员应在防化部队从事防化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无残疾、口吃、纹身、色盲、色弱等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无人机驾驶员6名 招聘条件: 1、适合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文化程度:本科以上,年龄20周岁至28周岁,身高168cm以上,具有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无残疾、口吃、纹身、色盲、色弱等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会计人员1名、审计人员1名、后勤保障人员1名 招聘条件: 1、不限性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文化程度:会计岗位需会计财务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审计岗位需审计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勤保障岗位需土木工程专业全日制高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至28周岁,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后勤保障岗位具有从事公安机关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工作经验者优先;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无残疾、口吃、纹身、色盲、色弱等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法学类2名、中国语言文学类(秘书学:文秘教育)3名、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2名、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1名 招聘条件: 1、适合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文化程度:需法学类、秘书学(文秘教育)类、英语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至28周岁,身高168cm以上,身体健康。秘书学(文秘教育)类的考生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物发表过作品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英语类的考生需具有英语八级专业证书;新闻传播学类的考生曾在公安机关媒体宣传部门工作或从事过新闻宣传工作经历的可优先;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无残疾、口吃、纹身、色盲、色弱等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此次公开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待遇不低于11万元/年(含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含毛发检测)、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方式和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3日止,地点为:澳头安惠大道13号(大亚湾区公安局3号办公楼5楼,联系电话:0752-5385051)。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网上自行下载,A4纸正反页打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户口簿、婚育证明及相应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大一寸彩照5张。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接受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咨询电话:0752—5385051。
(二)笔试 1、时间:待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地点:待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3、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情况,符合招录条件资格的 考生可进行笔试,笔试采取计算机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时长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交警特勤队员、警犬训导员、排爆员、防化员等岗位可酌情放宽招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考试题库范围见附件2。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男性: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其中4×10米往返跑25周岁以下11″6、26周岁至30周岁12″5、31周岁至35周岁12″8为合格。1000米跑25周岁以下3′55″、26周岁至30周岁4′15″、31周岁至35周岁4″25为合格。女性:4×10米往返跑,800米跑。其中4×10米往返跑25周岁以下12″6、26周岁至28周岁13″5为合格。800米跑25周岁以下3′55″、26周岁至28周岁4′10″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可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则予以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体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成绩可进入面试,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采用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五)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后如出现的空缺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人数未达到比例标准的,面试合格的应聘对象全员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由区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从面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的考生,在区管委会门户网和大亚湾就业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依法依规办理入职。
(八)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四)笔试、体能测试、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资格。
(五)本公告由区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385051(区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752-5385081(区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 0752-5562858(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报名表.xlsx附件2.笔试考试范围.rar扫码下载附件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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