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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男子只因“一把火”被罚款1000!记住这件事千万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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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0 11: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意焚烧垃圾是违法行为。近日,一男子为图方便,随意焚烧垃圾,被区城管执法局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为自己图方便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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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冒着一股黑浓烟,远远就闻到呛人的气味。”8月15日,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淡水人民四路排坊公园地段时发现上空升起了滚滚浓烟。他们迅速赶往现场发现,原来是当事人何某正在公园内焚烧枯枝落叶导致产生了大量浓烟,直到消防员到达后才彻底将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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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起案件,当事人何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何某立案查处,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一大队网格组长 罗文通: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如果发现周边有类似乱焚烧垃圾行为,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的,市民可以拨打12319城管热线举报电话,下来会加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市民清楚不能(随意)焚烧垃圾,还有包括(随意)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的后果。

区城管执法局表示,在日常巡查执法中会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惠阳的天更蓝,空气更加清新。

来源:惠阳区广播电视台,魅力惠阳,惠阳早晨,采用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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