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和《推进2020年扩大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教毕﹝2020﹞6号)精神,根据我区公办中小学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安排专项招聘,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编内教师,统一安排到区直属公办小学。现就有关专项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要求,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全国各地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8届、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即在2020年6月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根据粤教毕﹝2020﹞6号文精神,暂缓就业有效期延长至12月31日,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满18周岁,并在30周岁以下。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人数共70人,具体岗位详见《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职位表》。
四、招聘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初选,以及面试+考察的招聘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三)发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四)对初审通过者进行初选; (五)发布初选通过人员名单; (六)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七)面试(试讲、综合能力测试); (八)公布面试成绩; (九)体检; (十)考察; (十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十二)办理聘用等手续。
六、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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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开招聘15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惠州仲恺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高中教师 A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同时有5年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学工作经历,高中高级以上职称,市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其中一项,年龄不超过45周岁。
B类:第一学历和学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研究生学历(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0届毕业生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8届、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含在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C类:取得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的2020届毕业生或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8届、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含在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且本科专业、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相符合,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初中教师 B类:第一学历和学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研究生学历(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0届毕业生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8届、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含在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C类:取得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的2020届毕业生或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8届、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含在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且本科专业、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相符合,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小学教师 D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同时有2年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学工作经历,中小学一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E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以上各类人员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仲恺高新区在编在岗教师。
四、聘用手续、待遇 进入面试考生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考试。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下达后规定时间内办完相关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执行。同时自愿签订到农村从教服务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任期为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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