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对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健全待遇保障机制。
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
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
《通知》指出,发挥居民医保全面实现城乡统筹的制度红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总体保障水平达到70%,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等。
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脱贫攻坚期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较普通参保居民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
要完善医保支付管理,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加强经办服务。普遍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开展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和医保目录管理。
此外,6月1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按程序将核酸检测等项目纳入医保,支持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根据目前的相关政策,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血清病毒抗体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负责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无需患者个人负担。对于自愿进行新冠核酸检测的市民,则需要自费支付。
此次,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明确各地应按程序将针对新冠病毒开展的核酸、抗体检测项目和相关耗材纳入省级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并同步确定支付条件。
此外,通知还鼓励各地对核酸检测试剂集中采购,检测项目不"按病立项",有序引导降低偏高的检测费。专家表示,核酸检测等项目费用纳入医保、降低收费,将更加有利于疫情常态化防控,但是为了避免过度检测、资源浪费,相关部门应该尽快明确"应检尽检"的标准,并且对"应检"和"愿检"制定不同的医保支付比例。 来源:健康惠州、健康广东、健康中国、央视新闻,采用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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