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惠州市住建局公示了《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17-2021年)(公众咨询稿)》。计划在2017-2021年,惠州市新增各类城镇住房60.5万套,其中商品房55万套!而惠城区的规划有18万套,占比最多。
以下为详细情况(点小图可看大图): 目前惠州住宅发展形势
(一)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建立可预期的住房体系。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并且正式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强化土地供应与住房发展的联动,按照“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二)强调“低端有保障”以及“中端有支持”,建立可负担的住房体系。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应保尽保。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三)强调深入推进“租购并举”“租售同权”,建立可选择的住房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四)强调“老旧小区”改造与“宜居社区”创建,建立可宜居的住房体系。以推进“宜居社区”创建与“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等突出问题。同时,要求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确保新建小区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五)强调建立“基础性制度”与“长效机制”,建立可持续的住房体系。建立住房普查与空置率统计制度,利用电力、供水、燃气等部门数据,了解住房实际使用状况。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控制度,将现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交易登记等多套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建设统一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监控平台,及时监控与掌握房地产项目动态。 发展机遇
(一)粤港澳大湾区深入推进,带动跨市居住。惠州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成员,积极融入广州、深圳、香港“半小时生活圈”。随着深莞惠一体化的深入推进以及深圳“东进”战略的深入实施,深圳地铁14号线、16号线延伸至惠州市,以及深惠城际的建设、莞惠城际的全线通车,进一步增加跨市居住的便利性。惠州市将会进一步成为深圳等特大城市外溢居住需求的首选目的地。 (二)优越的自然资源带动旅游、养老地产的发展。近年来,以巽寮湾、罗浮山、惠州西湖和南昆山组成的“两山一湖一湾”四大旅游业发展极核带动了惠州市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的发展。下一步惠州市将继续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建设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必将吸引更多的旅游度假人口,进一步带动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的发展。
(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带来新的住房需求。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惠州市到2020年力争不少于10万本市农业转移人口和40万异地务工人员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给惠州市住房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四)产业人口结构转变与“二胎”政策的影响。惠州市一方面正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另一方面正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随着创新驱动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入,将集聚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产业人口,其对居住条件的要求相应提高。同时,随着“二胎”政策的深入实施,也将带动新一轮的居住需求。
(五)城市规划建设释放日益增长的美好居住需要。惠州市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打造更具创新特质的智造高地、更具综合实力的区域枢纽、更具绿色内涵的生态名城、更具人文气息的文化强市、更具幸福认同的惠民之州。通过新城开发建设,积极疏解老城人口,缓解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居住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住房发展之间的矛盾,力争成为珠三角东部地区最适宜居住的城市。
总体目标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发展目标,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建立“可预期、可负担、可选择、可宜居、可持续”的住房发展体系。规划期内,惠州市新增各类城镇住房60.5万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55万套,保障性住房0.8万套,人才安居住房2.7万套,租赁住房2万套,支撑惠州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
住房发展策略(一)可预期策略。一是加强土地供应联动。积极从供给侧调节住房有效供应,平衡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对商品住房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供地,加快供地节奏。二是防止房价大起大落。探索建立房价与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相挂钩的增长机制。三是合理安排用地结构。合理安排商品住房和非商品住房的建设比例。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管理。严格预售制度,强化市场监管,突出做好稳控房价工作;畅通监督渠道,强化行业自律,努力构建诚信市场体系;突出重点,因地施策,切实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可负担策略。一要加大特定购房群体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税费、金融等手段,鼓励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外务工户籍居民、农业转移人口、新引进人才等特定群体,通过购买商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城市老旧社区居住超过一定年限、只拥有一套住房或无自有住房的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不低于城镇居民家庭小康水平住房面积。二要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应保尽保。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三是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增加住房保障对象的选择性。
(三)可选择策略。一是发展租赁房市场。构建“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鼓励租赁住房专业运营机构通过自建、回收、回购、代租等方式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租赁住房土地供应、房源筹集、公共物业配套、经营许可、税收以及备案管理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帮助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发展存量房市场。规范存量房交易流程,降低存量房交易费用,缩短存量房交易时间,增加银行对存量房信贷的支持,完善存量房交易监管平台。鼓励充分利用存量房资源,逐步增大存量房在商品住房交易中所占比例。
(四)可宜居策略。一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对城市老旧住宅区和非成套住房、城中村的综合环境整治,重点对消防、管线、燃气、给排水、垃圾等五类问题进行治理,消除住区安全隐患,完善幼儿园、小学、商业、医疗、社区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增加绿地、体育等活动场地,以“微改造”的方式有序推动老旧小区的更新和修补。二是完善新建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新城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促进老城疏解,提高居民居住水平。破解新城与老城的交通瓶颈,提升新城的便捷性。
(五)可持续策略。一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建立住房普查与空置率统计制度。加强商品住房批准预售登记平台与商品住房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各楼盘项目库存数量的实时查询,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实现商品住房个人信息平台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住房保障平台等其他各类平台的平滑对接。二是发展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的应用。新建商品房项目、政府投资新建保障性住房采用装配式建筑比例分别不低于15%与20%。 发展空间布局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和深莞惠经济圈的发展趋势,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和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带来重点区域的发展要求,紧密结合城市规划建设的总体部署,重点优化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等4个市辖区的住房发展空间格局,加快建立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等3个下辖县的住房发展空间格局。
4个市辖区:老城区域,以存量改造更新为主、增量开发建设为辅,引导新增居住需求向新城集聚,减轻老城的居住压力;新城区域,着力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稳步推进住房供应;临深区域,稳定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临深镇街的住房供应,推进与深圳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互联互通;轨道交通站点区域,加大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住宅用地的储备,重点推进深圳地铁14号线延长线、16号线延长线、深惠城际、莞惠城际等轨道交通站点的住房用地供应。
3个下辖县:县城区域,提供多层次住房,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拓展县城发展空间;外围组团区域,结合巽寮湾、罗浮山、南昆山等优质资源,提供多元化、高品质住房供应,打造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的生态居住组团。 大亚湾开发区住房发展指引
(一)发展目标。2017-2021年力争新增各类城镇住房64272套,支撑大亚湾开发区初步建成为“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和产城人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一是稳定房地产市场。紧密结合深圳地铁16号线惠州延长段等轨道交通的布局,加大轨道交通站点住宅用地的储备与供应,合理承接深圳等地外溢居住需求,发展城际住房;充分挖潜存量住宅用地,加快推进已出让未开工住宅用地的开发进度,维持市场的供需平衡。二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覆盖范围。三是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完善人才安居工程体制机制,丰富人才安居方式,加快房源筹集和供应。四是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三)重点区域。一是城东组团。包括霞涌小径滨海休闲旅游区等。开发建设多元化的商品住房。二是中心组团。包括上杨片区、中心北区、猴仔湾片区等。加快推进已出让未开工住宅用地的开发进度,高起点、高品质开发建设住宅。三是西区组团。包括西区北部片区、坪山河西部片区等。加快住宅用地储备,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开发建设多元化的商品住房,实现产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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