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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房管】关于泰丰花园项目的购房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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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3 21: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泰丰花园项目的购房风险提示

5月19日至22日,我局对泰丰花园(推广名:泰丰牧马湖)项目暗访调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行为:

一、现场销控表标注不清晰

该项目销售现场公开展示的销控表大部分贴有“已销售”标识,未按要求详细标注销售状态(认购、草签、网签)。经核查,其中只有小部分已通过我局网签系统进行草签,大部分房屋仍处于认购状态即被标注已销售。此行为明显违反了我局下发的《关于切实规范“五一劳动节”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第3条:销售现场设置的销控表,应清晰区分显示“已认购”“已网签”“可售”等不同状态,并与实际销售情况保持一致。

二、销售人员借限购传闻来促销

部分销售人员采用“即将限购不限价”方式进行饥饿营销,促使购房人购买房屋。此行为已明显违反《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代收代付费项目与事实不符

销售现场公示的代收代付费项目中包含的房屋预告登记费与事实不符。2017年7月1日开始,申请办理预告登记不再收取房屋预告登记费。


四、销售人员涉嫌哄抬房价

部分销售人员不按照备案价格销售房屋,宣称“高层住宅不可能按照备案价出售,将采取分包方式加价出售”。此行为明显违反了惠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第3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必须兑现公示的各项价格承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不得通过捏造虚假信息等各种不正当手段,哄抬价格和串通涨价。

五、样板房违反规划设计建设

该项目已公开展示的样板房(A、B、C、D四种户型),A、B两种户型样板房的飘窗、阳台未按照规划设计图纸建设。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约谈开发企业并采取锁盘限制网签方式督促开发企业立即限期整改。泰丰花园在整改期间将无法办理合同网签手续。请广大购房人冷静看待、理性购买,避免合法权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来源:大亚湾房管,采用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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