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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车牌号可终身使用!下半年还有这些大事要发生,事关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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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8 18: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
在追忆高考的同时大家别忘了
今年又要过完一半啦
你的新年计划完成一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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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自己这半年,好像并没什么进展
另一半依旧跟我玩失踪
卡里存款买个厕所都得按揭十几年
唯一的豪车就是楼下那辆小毛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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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还有半年呢,来来来
关于下半年的几件大事先看看

全国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从今年7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目前,全国共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13800多个,其中北京、天津、吉林、上海、安徽、福建、广东、陕西等地在辖区内所有派出所均设立了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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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两种情形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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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申领、换领第二代身份证需20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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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要降低!

财政部、税务总局与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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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该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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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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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垄断售车将被打破

今年4月,商务部正式发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被称为汽车流通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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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最大特点之一是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张模式并行。也就是今后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也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消费者将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购买汽车的方式、选择服务网点,不再需要凡事都去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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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大新规将被实施

继前段时间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后,日前政府部门又相继发布了交强险、车船税、汽车牌照三大新规。新规将在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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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浮动式交费,违规可能付双倍

交强险是每位车主每年必须交的,一般家用车的交强险费用是每年950元,而这次交强险新政将改变这一征收模式。一成不变的金额将变成上下浮动的费用,具体数额由车主前三年是否有事故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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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税额上涨,用车成本提升

2017年7月1日起,各类车辆税额上限即将普遍上涨。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将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为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为60元至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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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普通家轿为例,7月1日之后每年至少需要缴纳360元,比之前足足多了一倍,此前只需缴180元。同时,对征税对象也做了调整,原先享有免税“特权”的各类公车,也将与私车根据同一标准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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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可实现“终身制”

7月1日起,车主的汽车牌号可允许终身使用,换车时无需再申请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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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出台的十六项便民措施规定,今后车辆报废车主可向车管所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限为6个月,即车辆报废后6个月内购买新车并提出申请方有效。此外,为了防止有人恶意买卖或变相买卖车牌号,规定车主拥有原车牌号满3年的方可申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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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将受金融机构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保监会等六部门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尽职调查、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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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查统计的个人资产信息,不仅仅包括银行存款,还将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


生活不易,下半年还要继续努力才行
人生赢家什么的应该不存在吧
大家今年的计划都进行得怎么样了
欢迎评论区留言哦~~

(来源:广东发布、中国政府网、惠州全接触)

发表于 2017-6-9 17: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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