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zf办公室发布《第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第四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惠城区桥东街道、惠阳区三和街道等7个镇街摘掉第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帽子”,而惠城区水口街道、惠阳区沙田镇等7个镇街作为第四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被挂牌督办。
投入整治资金4220万元
据介绍,惠州全市第三批7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自2016年挂牌督办以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投入整治资金4220万元,排查整治单位场所30073家,新增市政消火栓387个,组建专职消防队1支,培训公众超过10万人,取得较好成效。2016年12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4个工作组对7个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经综合评定,7个重点地区(龙门县龙城街道经复验合格)全部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验收合格,予以摘牌。
同时,市zf决定对全市第四批7个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7个地区分别为:惠城区水口街道、惠阳区沙田镇、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博罗县罗阳镇、龙门县龙潭镇、大亚湾开发区霞涌街道、仲恺高新区潼湖镇。
通过整治实现10项目标
通知要求,被挂牌督办的地区要全面分析评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制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逐级签订整治目标责任书,着力解决消防规划编制、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根据《惠州市2017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通过重点整治要实现10项目标,包括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100%;街道应100%按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率应达到100%;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场所100%开展排查整治;年内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
按照规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今年底将组织对各地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予以摘牌;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继续挂牌督办。整治工作验收情况将纳入市zf对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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