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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楼市新一轮巡查启动 调控新政成购房者热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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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7 08: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8日深夜,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惠州楼市调控新政,并于次日实施。细看内容,为打击投机炒房启动“限售”,为平稳市场供需严惩“捂盘”。此外,对于虚高装修、额外收取团购费等变相涨价行为,均针对性施策规范。


结合2016年以来惠州楼市的交易热潮,以及市场供需关系的反转和当前处于较高位的楼价水平,不出意料的,楼市调控新政话题成为最近一周以来市民热议的焦点。新政如何实施,如何细化落地,能否立竿见影,以及会否迎来新一轮的市场巡查,则更加广受社会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惠州市房产管理局负责人在回应该问题时表达出坚定的信心。其表示,将坚定调控,稳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让房子回归居住的本质属性。针对市民在社交媒体、网络论坛等渠道表达的疑惑和不解,该负责人均给予明确回复,同时表示即将启动新一轮楼市检查行动规范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维护市场的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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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不存在抢签抢购抢售


为打击投机购房,将炒房者踢出惠州市场,新政指出,9日起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在随后的媒体解读中,因为市民购买新房从签约到收楼,再到办出产权证,通常需要经历两三年周期,这就意味着新政后炒房者的持有周期将延长至五六年,可有效打击投机购房行为。


然而,新购买商品住房如何认定?本地论坛ID名为“会飞的鱼”的网友介绍,从4月9日起实施,对于购房者来说,到底是在此前办理出产权证,还是网签或者销售,以哪个时间为准?网友“Kkyyt”跟帖说,“自己是二手中介,怎么认定时限特别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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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负责人对此回复,新政出台的过程是严格保密的,因此惠州不存在抢签抢购抢售现象,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需要将新房和二手房区分开,在9日之前购买新房已办理网签合同、进行备案,以及有其他交易证明行为(不包含买卖双方草签的购房合同或购房意向等)的不适用新政。二手房则以出产权证和纳税时间为参考,哪一个在先以哪一个时间为准。

严查变相涨价行为


网友“孤傲的松”表示,政府要让房子回归住房属性,稳房价,但是开发商却用虚高的装修增加市民购房难度。针对这一现象,网友“一生何求”说,到江北某楼盘看房,房子首付40多万元,但却被要求一次性付齐近60万元装修款,直接被挤出了市场。


新政对此予以规范,要求从调控新政实行之日起,申报价格监制的楼盘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等变相提高房价,否则将暂停项目的网签,责令停业整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从4月份开始商品房销售都将以申报价格为准。“新政实施后,对于新备案和推售的楼盘,开发商将签署承诺书,承诺不带装修进行销售。对于违规销售楼盘则将停办其网签功能,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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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舆情收集过程中发现,尽管新推售楼盘已经规避装修销售,但对于在新政之前推售的个别装修楼盘,市民反应强烈。对此,市房管局表示政策没有出台难以认定违规处理,但表示有意见的市民可与企业进行协商退款,解除购房合同。


另外,对于前期市场广受诟病的收取团购费等行为,新政指出,对于另行收取未标明费用,私下收款或以收取渠道费、电商费等形式价外加价的行为,都将依法依规查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诚信平台。对于如何认定违规,市房管局负责人认为,首先不应该在总房价之外加收,其次是确实为购房者提供了服务并可享受购房优惠,且应充分解释清楚,不要引起市民的投诉。

保持房价理性稳定成共识


“新政落地了,会不会像2016年10月一样接着就开始巡查?”网友“幸福的像花儿一样”问道。新浪微博认证为惠州某开发企业的网友“野莉娅”表示,投资炒房、捂盘惜售、变相涨价……新政的指向性已经非常明确,不出意外,为加速政策落地应该会伴随着一轮市场巡查。


记者注意到,持类似观望看法的网友不在少数,且在跟进采访中,部分开发企业也表现出紧张。对此舆情,市房管局负责人给予回复,介绍称新一轮市场检查已经完成部署,将于4月17日起正式实施。各县区后续将按照部署跟进检查,规范企业的销售经营行为。


对于检查内容,结合公布的新政条款,捂盘惜售和变相涨价无疑是重点。在新政指导下,推动已经达到预售条件的项目尽快申请价格监制,申请预售许可证,即时推售新房源缓解市场供需吃紧局面是一大焦点。同时,在销售环节的信息公示以及项目宣传、明码标价规范化等将成为严格规范的内容。


市场调控和巡查,作为调控、被调控两方的政府和企业不应该是“猫和老鼠”之间的追逐,而应是不断推进市场健康稳定的合作协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确保房价理性稳定,市民实现乐业安家,这应该是有关各方共同推动的主题。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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