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扫描二维码

谁再敢在大亚湾排污,不仅要公开道歉,还要媒体曝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2 19: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亚湾企业下来若是有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可能不仅要公开道歉,还要被媒体曝光。

东时记者近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运用公众和媒体监督力量促进该区环境保护工作,大亚湾区环保局起草了《大亚湾区环境违法企业公开承诺及媒体通报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希望通过运用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力量,进一步增强企业行业自律,有效遏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违法企业要被曝光

11.jpg

《办法》提出,企业由于环保意识不强,环保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生下列环境违法行为,致使公众环境权益受到损害,除依法予以处罚外,应在区级及以上主要媒体上,主动向社会公开道歉并作出整改承诺。

这些行为包括,本年度内省、市、区监测或监督性监测累计2次及以上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或本年度内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经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

同时,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并已擅自投产,或故意虚报建设规模骗取环保审批,或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水、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发生较大变化,对环境造成较大现实和潜在影响的;擅自转移、擅自倾倒危险废物,擅自委托无资质单位非法处置固废和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隐患的;环境应急工作不力,导致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被评为红牌的企业。

重大环境污染将通报媒体


12.jpg


《办法》介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除依法予以处罚外,由环保部门定期约见有关媒体予以通报。这些情形包括,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不能按期完成污染治理和整改任务的;污染扰民严重,群众信访举报不断或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污染事件的;应该主动公开道歉但拒不公开道歉的。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要求,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在办理竣工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证时,企业应提交承诺书,承诺一旦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对公众环境权益造成损害时,自愿在媒体上向公众公开道歉,并由环保部门通过媒体通报。

公开道歉内容也有规定


13.jpg


根据《办法》,被责令停止排污行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的企业,整改完成后必须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作出承诺后,才可以向环保部门提出解除申请。

对于适用公开道歉承诺规定的企业,并非一句“抱歉”就能敷衍带过。《办法》列出了“道歉”应包含的内容。即应在区级及以上主要媒体公开向社会道歉承诺,道歉的内容应有:企业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认识、对公众环境利益受到损害向社会的道歉、整改(或已改正)的情况和愿意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的承诺。

同时,对于适用公开通报的企业,《办法》介绍,届时将由该区新闻中心和大亚湾环保信息网向社会公开通报。通报内容包括:企业环境违法事实、造成后果、处理结果,以及企业环境信用重新评定意见等。

(来源:东江时报)

发表于 2017-3-2 20:31: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一套做一套,石化区常见烟囱黑烟直冒,气味刺鼻,也不见整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3-3 07:16: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广告合作|大亚湾在线 ( 粤ICP备12059854号 )

GMT+8, 2024-9-23 00:37 , Processed in 0.076043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