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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怀孕7个月以上的人每天可带薪休一小时,2月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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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6 09: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下个月(2月1日)起,怀孕7个月以上每天可带薪休一小时;长时间不能离开劳动岗位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日前,《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办法》没有“痛经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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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网上看到,《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已经于2016年11月3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8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从1989年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正式废止。

  新通过的《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并强调,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支持和协助女职工维护其合法权益。

  去年11月,《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在广东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因为拟设立“痛经假”,引发社会关注。送审稿第六条规定,长时间不能离开劳动岗位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经医疗机构证明(半年有效)患有重度痛经而不能工作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经期给予1天的带薪休息。

  不过记者发现,此次公布的《办法》中看不到“痛经假”这一规定的身影了,而是变成了“工间休息”,具体规定是:

  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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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7个月以上每天可带薪休一小时

  除了月经期间,《办法》还对女职工妊娠期、哺乳期、更年期等特殊时期的保护措施上予以规定。比如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女职工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在产假方面,《办法》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终止妊娠方面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而当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时,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1至2周的适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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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可配备女职工卫生室

  《办法》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配备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延伸阅读
  “痛经假”休不休网友怎么看

  因为拟设立“痛经假”,去年11月,当《办法》还是送审稿时,曾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而关于“痛经假”的讨论,近年来也一直不曾停止过。

  实际上“痛经假”由来已久,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在地方层面,北京、上海、重庆、海南、湖北、浙江、江西、山西等多个省份都明确了“痛经假”相关规定。但实际上,对于很多普通女职工来说,她们甚至没有听说过这种休假制度。而从全国范围看,近年来也鲜有相关的维权案例。

  而对于“痛经假”,近年来人们也一直争论不休。赞成“痛经假”的人认为这有利于保护女性的权益。反对的人认为,“痛经假”虽好,但可操作性不强,特别对于中小民营企业而言难以施行,对于女职工本身而言,会增加其就业的难度,加重企业在使用女性员工时的性别歧视。

  赞成派

  网友“一些往事一些人”:做女人真的是很辛苦的,那是应该有的假期。
  网友“说好不分手”:支持,痛的时候真的让你想死,那时候只想到床上好好躺着。

  反对派

  网友“请别说爱我”:我开了一家小公司,如果有女职员请痛经假,我怎么判断医院开的证明是真是假?
  网友“曼琪green”:给女性适当的保护即可,“痛经假”可能会让女性在找工作时遭遇性别歧视。

来源:东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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