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台公布《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其中,即日起,在惠州居住满3年、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了。
快跟随小编来看看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不购房也能落户惠州
《方案》公布以前:
落户我市的方法主要有购房、积分入户以及人才引进入户等多个途径,而购房以及积分入户是我市众多异地务工人员落户惠州的途径。
《方案》公布以后:
在我市在市辖县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办理居住证的人员,本人及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同时,在市辖区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市辖区居民可在全市任何乡镇(街道)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市辖县居民可在市辖区以外的乡镇(街道)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为什么是3年,而不是5年?
实际上,在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中,我市定位为中小城市,从实际出发,因此有了居住满3年的条件。另外,在市辖县的乡镇(街道)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地址的,可迁入当地政府指定的户籍代管机构。
还有这些户籍改革措施
此次《方案》中还提到,人才引进入户方面,减低了入户门槛!以往,我市设置的技术人才学历方面时卡在大学本科,而此次门槛下降倒大专。还有全面放宽直系亲属户口投靠等。
(来源:东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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