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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房协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管理秩序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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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0 09: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湾湾 于 2016-11-10 09:56 编辑

惠州大亚湾区房地产协会关于规范房地产
市场销售管理秩序的倡议书

近期,全国多地政府发布了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大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引导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发展。当前我区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房地产经营也十分活跃,总体来看,我区大部分房地产开发、销售代理、中介企业等房地产企业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准则、履行社会责任。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赖于企业对市场环境与秩序的维护,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塑造房地产企业良好形象,惠州大亚湾区房地产协会向房地产行业提出以下倡议:
1. 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自觉规范房地产经营与销售行为。
3.不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手续费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4.不发布虚假广告或散布涨价信息。
5.真实公布房源,不伪造房源紧缺信息,不捂盘惜售。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
6.明码标价、合理定价、一房一价、不在销售现场临时提价或收取价外费用。
7.不附加交易条件,不限定消费者权利,不迫使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不一房二卖。
8.保证信守承诺,诚信经营。
9.鼓励与在大亚湾区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备案的服务单位进行合作。
10.严格监督合作单位在区内的经营行为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请各企业谨记行业的责任和使命,为促进行业及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惠州大亚湾区房地产协会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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