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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将出台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 车门显著位置要喷涂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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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09: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惠州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将要出台,近日,市交通局公布细则的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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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杭州……出台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的城市越来越多。惠州2015年1月出现滴滴平台之后,快的、神州、优步等网络约租车相继进入,在给市民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给监管和执法带来困惑。

今年7月,交通部等部门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约租车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即取得运营的合法地位,并于今年11月1日实施。市交通局负责人当时表示,惠州将在适当时候推出落地细则。近日,该局在官网公布《惠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意见征求稿。该细则从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根据该细则,惠州网约车经营平台的经营区域大体上按照惠城区及仲恺高新区、惠阳区及大亚湾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等五个区域来划分。网约车的车辆注册日期要在3年以内,其机动车销售发票金额不低于15万元。同时,在座位、排量、定位技术、安全性能等方面要符合相关条件。在外观和颜色上,网约车要与传统的出租车(也称“巡游车”)有明显区别,而且要在前车门两侧的显著位置喷涂经营区域、所属网约车平台公司名称及标志、监督投诉电话等标识。

根据该细则,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由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才能经营。值得关注的是,细则还提出,传统的出租车也可以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其前提条件除少数条款不受限制,其余均与新加入的网约车同等。该细则有效期为3年,意见征求稿反馈时间截至10月13日。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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