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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二胎政策有望再放宽?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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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8 09: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明确了5种再生育条件,并明确放宽再婚再生育。另一大利好是,根据修正案草案规定,广东省内的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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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案草案明确特殊情况再生育政策,其它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情况进行再明确。具体包括五种情况。

    现行的广东省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包括98天顺产假和30天计生奖励假,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根据最新提交的修订案草案,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这意味着,修正案草案若获得表决通过,广东省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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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修正案草案还明确取消对绝育疏通的行政审批,只要符合再生育条件,此前采取绝育措施的均可自行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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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种再生育条件

1 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一方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5 再婚夫妻的再生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来源:东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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