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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9月1日起实施系列优惠政策助力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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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3 09: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洛城闻笛 于 2016-8-23 09:5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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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的服务船

市场前景好、综合效益高、核心竞争力强的成长性新兴产业企业落户大亚湾区,最高有望获得1000万元扶持。记者从大亚湾区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大亚湾将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创新驱动,推动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优惠政策
    下月起实施试行一年
  按照 《大亚湾区加快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试行)》(以下简称《政策》)要求,享受发展扶持政策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材料、物联网、节能环保、智能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等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则主要包括技术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维保服务等行业。

    享受“福利”的前提,是企业必须为在大亚湾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账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两年内无行政处罚的企业和机构。

    据了解,目前该政策已通过区委、区管委会审议,从9月1日起实施,试行1年。由于政策优惠涉及面广、覆盖领域众多,因此,企业若同时符合大亚湾区其他奖励扶持政策的同类优惠条件,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同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区管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修改和调整。

    ◆奖励办法
    大企业落户采取“一企一案”支持

    从鼓励企业落户、加快项目建设,到鼓励落后的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兴产业或生产性服务业,再到鼓励制造业企业剥离服务性业务组建成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单独纳税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强化产业用地和空间保障等,该《政策》均有涉及。

    如,鼓励市场前景好、综合效益高、核心竞争力强的成长性新兴产业企业落户大亚湾区,最高给予1000万元扶持;项目按与该区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约定期限内建成投产后,给予企业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3%、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扶持;项目按与该区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约定期限内建成投产后第一年,给予企业不超过当年对区财政贡献部分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扶持。

    国内外具有行业高等级执业资质和一定经营规模的技术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维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机构落户大亚湾区,将最高给予1000万元扶持;对新设立区一级的银行金融机构或一级法人融资性担保公司,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设立一级法人或区一级的风险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经纪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打造产业“优等生俱乐部”一直是大亚湾近年来招商选资的重点。为此,该《政策》提出,对中央企业、知名跨国公司、中国企业500强等大型企业进驻落户,并在该区注册独立法人公司的,采取“一企一案”方式给予综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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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建孵化器最高奖500万元

  鼓励落后的传统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加大技改力度、提质增效,也是此次《政策》关注的重点。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采用补助方式,支持企业在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厂房改造等领域开展技术改造。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技改项目购置生产及配套设备实际支出的20%以内进行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企业对老旧厂房进行提升改造,依法将原有单层厂房翻建为多层厂房,按新增面积每平方米20元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鼓励创新创业,扶持企业建设技术和产品创新载体,《政策》对企业建设孵化器、加速器、创客空间,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如,对经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建设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按获得相应资助金额1∶1给予配套(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从高到低逐级核减),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经市级以上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按市级资助额度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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