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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得手机却是给自己“挖坑”,大亚湾男子是这样被“出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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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2 08: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常,自拍照是在当事人知情的情况下拍摄的。
比如是这样的,
178.gif
又或者是这样的。
179.jpg
然而,这位“仁兄”的“自拍”是在不知情下拍到的。
180.jpg
也正是因为这张“自拍照”给民警提供了帮助。

这张“自拍照”是如何拍到的?
又为民警提供了什么帮助?

2016年8月,大亚湾区公安局龙山派出所相继接到事主报案称:在大亚湾西区某企业厂区员工宿舍内手机被盗。对此,该所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然而因为宿舍区没有安装摄像头,民警在现场并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其中一名失主钟先生来到派出所声称找到偷他手机的人,随即向民警提供了一张人像图片。原来钟先生的某品牌手机设置了手机丢失找回功能,手机被盗后,他远程控制启动了该功能,只要有人解锁丢失的手机,手机的前置摄像头就会自动拍照,并将照片上传至官方网站,摄像头拍下的是一名男子。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立即开展摸排调查,发现同住在厂区员工宿舍的韦某有重大嫌疑。8月11日12时50分许,民警在厂区保安员的协助下将正在厂区上班的嫌疑人韦某抓获,并在嫌疑人韦某的宿舍搜出了3部涉案手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韦某如实交代:由于对宿舍环境的熟悉,熟知很多员工睡觉不锁门这一情况,2016年8月6日至8月10日在厂区员工宿舍趁员工熟睡之际先后偷盗手机4部,因为平时开销大,已将其中一部手机变卖获利1400元,另外三部手机放在宿舍。目前,犯罪嫌疑人韦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韦某怎么也没想到,他竟会被一个手机前置摄像头所“出卖”,被盗手机拍下他的“大头照”上传到手机官方网站。在此,小蜀提醒各位:贵重物品不要随便乱放,最重要的是,休息的时候要记得锁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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