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部门本月起正式启动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对机动车闯红灯、酒驾等违法行为,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以及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行为进行严查,其中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
每周2次集中大整治
“希望大家能够安全、文明出行,争做文明出行的好市民。”市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副大队长李华介绍,7月1日起,惠州市正式启动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一直持续至9月30日结束。
整治行动期间,市各级交警部门将按照每周2次全市集中大整治部署,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包括开展机动车行车秩序、停车秩序、行人通行秩序整治等。
加大对人流、车流密集区域的整治
其中,除了通过视频抓拍和现场查处相结合,依法对占用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违法停放车辆进行处罚,对长时间停放在机动车道、影响通行的车辆,实行拖移措施外,还要清查辖区道路临街商户违法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私自规划停车位(摆放雪糕筒、石头、私设临时停车格),及在已规划的停车位上设置障碍物、“禁停”牌行为,一律清除恢复原貌并实施警告。
此外,市交警部门将强化与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加大对汽车站、医院、商业区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联合交通整治,严管违法占道经营摆卖、违法占道非法营运,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查处机动车违停1034宗
在14日的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中,市交警支队所属各大队共出动警力652人次,先后查处机动车违停行为1034宗、拖移4辆;查处摩托车及超标电动车违法行为167宗,查扣93部;处罚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15宗、劝导623人次。
新闻知多D
1、机动车行驶秩序:重点整治涉酒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违法掉头、不按车道行驶、违反标志标线、超速、超载、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2、“两轮车”行驶秩序:重点整治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超员、逆行、飙车、越线停车、不戴安全头盔、违规入城、无牌无证,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3、“泥头车”行驶秩序:重点整治“泥头车”无牌无证行驶、超载和载物行驶遗洒、飘散载运物
4、机动车停车秩序:重点是机动车不按规定占用行车道停车、占用人行道(含肓人道)停车等违法行为
5、行人通行秩序:整治不走人行道、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过街设施、通过路口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跨越中间护栏横过公路等违法行为
6、交通安全设施排查完善:不断排查完善市区道路各种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
(内容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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