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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某小区绿化带突遭变更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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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5 17: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梦醉西楼 于 2015-7-15 17:17 编辑

     6月27日,接到市民爆料称,大亚湾太阳湾小区门前的绿化带上,开发商与业主发生争执,并有肢体冲突。随后,记者前往现场向多方了解来龙去脉后发现,事件的导火索是该小区一楼商铺门前的一块绿化带被“破坏”。开发商和物业方面表示,接到有关通知,为配合有关部门及石化公司的工作,需将根深植物从输油管道上方迁移开,排除管道安全隐患。而业主代表则纷纷表示他们事先未被告知,且没听到重新规划绿化带的解释或说法,因此怀疑这批树木将被移植到太阳湾小区二期项目,“严重损害了一期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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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记者向大亚湾住建局等单位多方求证,证实该绿化带的确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对根深植物进行迁移,但开发商及物业方面事先并未与业主进行沟通。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东群表示,此行为已侵犯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起因
  小区部分绿化带突遭“破坏”

  “我们就是看中这绿化才买这小区的房子,要是没有这绿化带,小区靠近路边,噪音大且不说,灰尘也满天飞,我们坚决不同意擅自迁移这些树木。”“就是,这些栀子花原来在这开得多好呀,我们买房的时候只是小小棵的,现在长大了就要挖去二期,这不是欺负我们一期业主吗?”
  7月1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太阳湾小区一楼商铺门前的绿化带上,有几处地方明显被挖动过,几株大树周围的土壤光秃裸露着,还有几株矮小的植物晾放在周围,快被烈日晒干。而在绿化带的另一边是龙海二路,马路上虽不能说熙熙攘攘,但也是车辆不断,显得有些吵闹。

  太阳湾小区业主代表们告诉记者,当天,开发商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挖走了该项目一楼商铺门前绿化带好些树木,“应该是想直接挪到二期项目种植,就可以省下一笔钱,但这样做损害了我们一期业主的利益。”多位受访的业主一再表示,他们当初就是冲着这绿化买的房,“为什么突然挖?挖了之后会不会有什么补偿?至今开发商也没给我们一个说法。”
  说法
  输油管道上方不得种植深根系植物

  针对这一事件,开发商方面只在电话中表示这是为配合有关部门工作,并未接受当面采访。记者从该小区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张主任和崔先生处获悉,树木是在6月27日挖的,6月29日物业方面就已在小区内贴出了相关文件和通知。“其实,开发商是为了配合有关部门和燃气公司的工作,因为接到通知,说商铺面前有一条输油管道经过,管道上面不能种树,所以要挪开。作为我们物业来说,这个事情不是我们在具体实施。后来业主反对,我们做了一个补充说明 (即贴通告),跟业主解释沟通。”

  相关石化公司管理人员告诉记者,自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之后,国家对此项安全问题非常重视,该公司也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了全面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排查中发现大亚湾太阳湾附近段的管线,存在管线上方有根深植物的安全隐患,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要求,联系了开发商和大亚湾住建局,落实整改工作,即迁移根深植物。”

  大亚湾住建局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理科科长刘铁明也证实了该说法,“近日,我们再次前往该小区与业主进行沟通,重新商量规划迁移详情,开发商也表示接下来会征得业主同意后再进行迁移,业主表示理解和同意。事情应该说得到比较圆满的解决。”

  提醒
  业主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日前,太阳湾小区业主代表王明告诉记者,他们现已知悉挖树的原因,“如果说是为了安全,我们肯定会理解也愿意配合的,主要是事先没有任何通知,挖的时候也没有说明,我们才会那么强烈反对。现在也没有人来挖树了,我们还在等待下一步进展。”

  据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东群介绍,《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相关权利被侵犯,建议业主理性维权。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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