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总值班室工作,确保联络畅通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紧急事务处理及时,由区府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专职值班员4名(属于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管理)用于区应急办(总值班室)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区总值班室值班员。 (二)招聘人数:4名。 (三)条件要求:35周岁以下(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男性,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本市户籍、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应急工作经历与机关企事业值班值守工作经验优先。 三、报名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 (二)报名时间:2015年2月5~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区政府总值班室(区政府进门左侧),联系电话:3370239 。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公开招聘区应急办(总值班室)值班员报名表》1份。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不宜夜间上班等其他情形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4.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素质,满分为100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2.面试对象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3.面试成绩和录取人员将在考试后第二天在区人社局网站上及区总值班室门前书面公布,考生可前往查询。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拟聘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学历水平高低确定录取人员。 五、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从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区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经考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府办公室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时间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须按照用人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及考核。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能胜任工作的,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八、待遇 被录用人员月均工资为每人每月3000元(含社保、医保等各项福利)。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 详情请加交流群:30336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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