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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女网友见面被迫加入传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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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1 09: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与女网友见面,却被迫加入传销组织,身上财物被抢劫一空。日前,大亚湾区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抢劫案,抓获嫌疑人4人,破获案件4宗。

  9月8日12时30分许,大亚湾区公安局接事主张某报警称,其于9月6日从浙江来到大亚湾区西区新寮,与一名自称“小娟”的女网友见面。之后,“小娟”与另一名女子将他带至新寮新村四巷一出租屋。在出租屋内,两名陌生男子强迫他加入传销组织,张某不从,该两名男子便将他身上银行卡里的32100元取走,同时抢走一部手机。


  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2月2日,警方在西区上杨村一出租屋成功捣毁该传销组织,抓获传销人员11人。经审讯,其中阿某国(男,25岁,云南永仁人)、吕某玉(男,25岁,河北秦皇岛人)、刘某静(女,23岁,云南昭通人)、刘某梅(女,20岁,云南昭通人)等4人如实供述了9月6日在新寮新村出租屋抢劫事主张某的犯罪事实。这伙嫌疑人还供述在惠阳以类似手段作案3宗。


  “这伙传销组织的作案手段就是通过网络色诱男性加入,如果不从则对受害人实施抢劫,并让其联系家人,谎称发生交通事故要赔偿,要求家人汇款。”办案民警说,有些受害人被迫加入传销组织后,很快被洗脑转化为传销人员,对别的受害人实施类似抢劫、传销。


  目前,犯罪嫌疑人阿某国、吕某玉、刘某静、刘某梅已被刑拘,其余7名传销人员作教育处理。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网络色诱男性加入传销组织,不从把你一抢而空
       东江时报 记者匡湘鄂 通讯员张晓敏 应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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