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拒绝传销 了解直销”宣传活动走进惠州学院。 《东江时报》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周小平 摄
大专毕业的龚某被人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入传销组织,他很快就成为了业务骨干,成为了“新人管家”。日前,记者从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获悉,龚某因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被判4年6个月。
据一审判决书:龚某,现年22岁,河南人,某大学专科毕业。去年12月,龚某被人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到大亚湾西区某出租屋。很快,龚某就被迫加入传销组织,并获得上级的赏识,被提拔为“管家”,管理传销窝点的日常生活,掌管大门钥匙。
在大亚湾西区某出租屋内,在“主任”孙某的组织下,龚某管理了代某等6个人,以介绍工作、谈恋爱等骗人加入组织。据一审判决书:除了孙某,龚某等7名传销人员中有5人是被骗进来的。在孙某、龚某的组织和管理下,该传销组织多次诱骗被害人,牟取非法利益。
今年1月12日,代某在网上以谈恋爱为名,将被害人胡某骗至大亚湾西区某出租屋。进入房间后,龚某要求胡某交出身份证等随身物品登记保管,胡某不从。龚某等人合力将胡某按倒在地,便对其实施殴打,“主任”孙某还拿出一瓶藿香正气水、拿一把菜刀威胁吓唬胡某。胡某被迫将300元现金及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交给孙某,并将银行卡密码告知孙某等人。在房内,龚某等人则轮流看管胡某,限制其人身自由。
今年1月13日,警方捣毁该传销窝点,龚某、代某等6人落网,并解救3名被害人。当时孙某没有在出租屋内,警方正在追逃,将另案处理。
今年7月底,大亚湾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龚某明知他人组织非法传销活动,在传销窝点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龚某还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近日,大亚湾法院通报此案的一审结果:龚某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而代某等其他6人也因犯非法拘禁罪或抢劫罪,被判1年半至4年半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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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不能加入直销
记者发现部分大学生不知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昨日,市打传办、市综治办等部门联合主办的“拒绝传销 了解直销”宣传活动走进惠州学院,向在校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避免学生误入传销。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大学生未能明确区分传销与直销的不同。
据介绍,结合《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实施9周年,本次宣传活动旨在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力度。市打传办负责人叶秉智介绍,传销组织往往以介绍工作、邀约对象等方式“拉人头”,采取封闭洗脑、暴力与精神双重控制等,靠发展下线即人头数入会的费用,牟取非法利益。而直销是一种销售方式,推销员通过与消费者面对面沟通,直接把产品推销出去。而且,直销企业必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直销经营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在校大学生不能加入直销。”叶秉智说。昨日,安利、完美、无限极等直销企业代表也参加本次宣传活动,教大学生如何正确看待直销企业、远离传销组织。
惠州学院许多在校学生参加本次宣传活动,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大学生未能真正搞清传销与直销的区别。惠州学院大三的陈同学说,他只是自己主观上判断哪些是传销、哪些是直销,认识不深,希望这次宣传活动能提高自己的认知。
温馨提示
到外地找工作 告知家人行踪
1 、到外地工作或去找朋友前,问清楚地点,要告知家人行踪;如果被胁迫,首先应该想方设法保护自己,这是第一位的。
2、 如被传销组织关起来,要伺机逃跑出来及时报警。
3 、如果怀疑亲朋好友陷入传销,要及时报案。
东江时报 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周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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