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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棚户区改造引发的“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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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0 12: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已经50岁的丁评功,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因涉嫌诈骗棚户区改造补偿款而被羁押近10个月,其家属程建美四处喊冤的同时,称丁评功之所以遭受牢狱之灾,是因为被陷害所致。为救丈夫,程建美已聘请多名律师。

    饭店老板因“诈骗”补偿款被捕
    程建美和丈夫丁评功的在徐州经营一家饭店,虽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一家人日子过得还算安逸,程建美没想到一起拆迁改造竟然让自己的丈夫身陷囹圄,而自己要为丈夫被抓一事东奔西走。

    事情起因于2010年,江苏省徐州市政府对该市云龙区云东棚户区进行拆迁改造。丁评功在征迁范围内有一处房屋,因补偿问题谈不拢,一直没有签署拆迁安置协议。后来,街道办事处几名工作人员五次三番登门做工作,最终在2012年年底与征迁部门达成协议,并于2013年3月领取了相应的补偿款。

    2013年11月份,丁评功被辖区派出所多次传唤,原因是有人举报其利用假房产证和假营业执照骗取拆迁款26万余元。2013年11月28日,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刑拘了丁评功,罪名是涉嫌合同诈骗。

    程建美认为丈夫的罪名“莫须有”,当听说丈夫因诈骗被抓,她有些接受不了。“我丈夫为人老实巴交,只会闷头做饭店生意,没有一点点坏心眼!说他骗补偿款,我肯定不相信,我们开饭店几十年,不说多富裕,总不至于犯法吧!”她说。

    2013年12月11日,丁评功被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目前仍被羁押在看守所。

    安置方案被指未张贴公告
    丈夫被抓后,程建美随即为丁评功聘请了律师。律师查阅卷宗后,会见了身陷囹圄的丁评功,对涉案罪名提出异议,同时对此次征收拆迁程序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0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务院在“国发(2013)2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加强信息公开,引导社会舆论,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可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而据程建美介绍,有关公告、听证之类的事项,自己从未听说,也并未行使过相应权利。

    “我们从来没看见市政府发布的告知书,也没见过国土部门的书面通知,一直是拆迁办和办事处干部出面跟我们谈有关拆迁事宜。”程建美称,是不是程序违法,是不是暗箱操作,老百姓就不知道了。此说法得到附近居民的印证,大家均表示没有看见张贴的公告。

    对此,一位擅长行政诉讼的北京律师介绍说,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此次征地程序涉嫌违法,完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发布的违法文件,责令其依法重新发布公告,一旦法院认定其程序违法,被征迁人可以要求赔偿,并有可能追究相关责任人。该律师同时表示,不论“民告官”的案件是否胜诉,都将对当地政府依法行政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图为拆迁现场



    征收程序涉嫌违法遭质疑
    据了解,此次“云东棚户区改造拆迁计划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文件负责制定,于2010年10月份报至徐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经查证, 2010年11月12日,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徐国土资通(2010)80号关于云东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该公告共分七项对此次征地方案进行了说明,但惟独没有告知被拆迁户的听证权利。

    该份公告第七项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异议,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影响组织实施”。律师表示,对政府有利的法律。法规一项不漏,生怕老百姓不知道,但对老百姓有利的法律条款却故意含糊其辞,生怕老百姓知道的太多。

    按照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土地及安置补偿存在异议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果当地政府不履行合法程序进行公告,无疑剥夺了被征收人的听证权利。律师称,《土地管理法》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均有明确规定。

    2014年9月15日,职业举报人姚征亿致电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处予以核实,工作人员称按照规定和流程应当告知听证权。当问及“徐国土资通(2010)80号” 征地公告中为何没有告知被征收人的听证权利时,该工作人员称“公告中的联系人寇先生已经调走了”,有关问题建议咨询法规处。

    而该局。法规处则解释,他们只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答辩,无法解答涉及征地公告内容的问题。法规处工作人员表示,公告是征地处作出的,应该由征地处负责答复,“你还是问征地处吧。”

    知名媒体人焦永锋直言:这份盖有“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公章的公告,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来说应该是一目了然,两个部门却相互推诿扯皮,到底是局长站出来解释,还是副局长出面解释,公众期待徐州官方给出一个说法。

    律师称案件背后疑点多多
    据了解,从丁评功被抓,至今已有近10个月时间,案件也早就由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但迟迟没有开庭审理。作为丁评功的代理律师,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怀自杰、季晓川律师对此也表示不解。

    季晓川律师分析后认为,从公开的情况看,此案不排除恶意报复的可能性。季律师表示,作为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为何在拆迁补偿款发给丁评功之后才发现其提交的材料是虚假的,而非在审查拆迁过程中尽到审慎审查相关材料的义务?是玩忽职守,还是恶意栽赃陷害?

    2014年9月11日上午,北京律师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阅卷后,当场提出异议,并指出案件存在的诸多疑点。程建美称,就在当天下午,辖区派出所告知检察机关就丁评功案找其谈话,并催促退回26万元“赃款”,遭到程的拒绝。

    上午陪律师到法院阅卷,下午就接到派出所电话要求签字退回26万元补偿款,程建美颇感纳闷:“泉山区检察院早在7月24日就向泉山区法院移送起诉了,公安机关为何还在调查取证呢?”

    身为法学博士的怀自杰律师认为此案疑点太多,向法院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具体案情不便透露”,怀律师表示,此案由拆迁引发,但当地政府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否程序合法、是否存在官商勾结、是否存在恶意报复陷害,作为律师都要协助司法机关查清。

    程建美说,在拆迁款领取之后,当地公、检、法联合办公人员一起找过丁评功,认为其提供的房产证、营业执照等材料是虚假的。而北京多名律师均表示难以理解,称尚未查清假证的来源,即对一个平头百姓动用公检法联合执法办案的方式还是第一次听说。

    怀律师进一步表示,作为法律人,都是相信法律的,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只有将案件查个水落石出,揪出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并将其绳之以法,才能彻底解密本案的阴谋。“以权乱法者、将权力玩于股掌之上滥用职权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截至发稿时获悉,云龙居委会的多名居民正在搜集证据,打算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相关行政部门讨说法。徐州市到底还有多少类似的案件,程建美能否早日和丈夫团聚,我们将持续关注。(来源:中国广播网  文图/姚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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