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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栋空楼被大亚湾动迁办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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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8 09: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亚湾动迁办未同我们商量房屋拆迁补偿事宜,也未事先通知我们,就在7月4日将我们的10栋房子拆了。”2001年,黄镜芳和其他三位房主以10万至1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大亚湾荃湾的10栋移民安置房,他们一直未入住,但房子突然被拆后才被告知。  大亚湾动迁办副主任陈峰回应称,12年前签订的相关合同无效,动迁办工作人员工作失误盖了动迁办的印章,导致如今的误会,建议双方打官司解决,或者退还10万至15万元的房款和12年的存款利息。对此,黄镜芳等人拒绝接受,“我们要求按照国家拆迁补偿标准补偿。”但这一要求遭到了大亚湾动迁办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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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排共10栋房屋主体已被拆除,只剩下几面墙壁。南都记者 陈海燕 摄
   房子被拆后才知情
  黄镜芳等人的房子位于大亚湾澳头荃湾村,与惠州港码头靠近。昨日上午11点多,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周边房屋大多已被拆掉,地上到处是废弃的瓦砾。在被拆房屋的废墟中间,有两排共10栋房屋主体已被拆除,只剩下几面墙壁,墙壁上写着大大的“拆”字,墙上挂着“政府违法强拆民房”等条幅。房内,4名男子铺席子睡在地上。
  “房子是7月4日被拆的,我们5日才被周边居民告知,于是立刻赶了过来,每天花300元聘请了4名工人在这里轮流看守,避免房子被完全拆掉后没了证据。”黄镜芳指着面前的房子说,“我的房子是2层,每层80平方米。”
  另一位房主朱先生说,他们的房子被拆前,没有接到任何书面和口头的通知,“而且,大亚湾政府也没有人和我们联系,商量补偿的问题。”
  黄镜芳告诉南都记者,房屋被拆后,他找到拆迁方大亚湾动迁办协商赔偿事宜。“他们告诉我们,当年签订的合同无效,我们可以走司法途径。或者把我们当年购房的房款和12年的利息退给我们。”黄镜芳说,“他们不商量就拆我们的房子,已经违法了,还跟我们讲法律?太过分了。当年买的房子,过去12年了,房价已飞速上涨了,怎么能按照当初的价格补偿?”
   一直办不了房产证
  补偿问题没谈拢前,房子为何突然被拆?对此,大亚湾动迁办副主任陈峰解释,1993年,大亚湾石化区移民要搬迁,于是,政府委托动迁办建设了荃湾新村共179栋房屋。1994年建成后,因荃湾地处偏僻,未通水电,移民们不愿住进去。
  1995年,大亚湾区政府出台文件称,179栋房屋由政府回收,移民重新安置。当时大亚湾经济萧条,政府财政吃紧,大亚湾动迁办的办公楼建好后,还拖欠承建商黄弈华150万元工程款。于是,大亚湾动迁办向区政府写申请,要求用10栋荃湾安置房抵拖欠黄弈华的工程款。
  黄弈华说,按照相关规定,移民安置房是不能用来买卖的,但是,1997年和2000年,时任大亚湾管委会副主任的胡贵容和张忠明亲自批示可以以房抵债。
  2001年3月21日,大亚湾动迁办与黄弈华签订协议,协议约定荃湾10栋房屋用于抵黄弈华的工程款。同时协议约定,动迁办负责提供办理房产证件相关资料。
  不过,黄弈华说,他只要了10栋中的7栋,每栋以15万元价格抵拖欠的工程款。而另外三栋则由黄镜芳等三户人买入。南都记者从黄镜芳提供的证据看到,黄镜芳已支付了全部房款共10万元,并持有大亚湾动迁办印章的收据。同时,黄等人还持有当年的土地红线规划图。
  然而,12年来,黄弈华、黄镜芳等人一直办不了房产证。“我们每年都去咨询、申请,但房产局、国土局等部门都说办不了房产证,动迁办也说没办法。”黄镜芳说,这为7月4日房子突然被拆埋下了伏笔。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09: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国家标准补偿被拒

  为何房子无法办理房产证?对此,陈峰解释称,荃湾新村的179栋房子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因为是移民安置房,按照大亚湾区政府的规划,该片区要统一规划为大亚湾荃湾港区用途,那里的房屋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

  陈峰说,由于房子无法办理房产证,因此,大亚湾政府法律顾问认为当年动迁办与黄弈华的协议是无效的。另外,大亚湾当年把10栋房子抵押给黄弈华,并不是卖给他或黄镜芳等人,因此,动迁办只与黄弈华有经济关系,与黄镜芳无买卖关系。“所以,我们拆迁之前,通知过黄弈华。”陈峰说。不过,黄弈华否认房屋被拆前接到过任何口头和书面的通知。而陈峰也无法出示发给黄弈华的拆房书面通知书。

  对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我们和黄弈华沟通过,提出两种方案,可以通过打官司解决,如果法院判决协议书有效,那么,我们尊重判决。另外,我们提出退还他们10万至15万元的房款和12年的利息,遭到了拒绝。”

  而黄弈华和黄镜芳等人皆表示,大亚湾动迁办可以拆他们的房子,但需要按照国家补偿标准给予他们补偿。这一要求遭到了大亚湾动迁办的拒绝。

   [对话]

   大亚湾动迁办副主任陈峰:

   工作人员失误造成误会

  南都记者(以下简称“南都”):179栋房屋为何突然被拆,该地块要作何用途?

  陈峰:直接原因是这里一直无人居住,很多渔民在这里免费居住,带来治安隐患,公安部门要求将房子拆掉,向大亚湾政府写了申请。而根本原因是,这里已经规划建设惠州港荃湾码头库区,为发展大亚湾港口经济腾出土地。

  南都:当年的协议写明动迁办要协助黄弈华办理房产证,为何房产证没有办下来?

  陈峰:我们认为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根本办不了房产证。

  南都:既然协议无效,动迁办为何要签合同盖印章,而且还要把办不了证的房子抵押或卖给他人?

  陈峰:当时的领导签的,现在已换了几届领导,我不知情。

  南都:黄镜芳等人支付了10万至15万房款,而且有动迁办的财务印章,为何否认动迁办卖房给他们?

  陈峰:当时是工作人员的失误,其实那笔款没有进入动迁办的财政。

  南都:即使是工作人员的失误,那也是动迁办的失误,难道不用承担责任和后果吗?

  陈峰:当时的工作人员已经退休了。

  南都:没有谈拢之前就拆房子,房主质疑动迁办违法。

  陈峰:黄弈华要求置换同等的土地和房屋,我们无法答应,而且通知过他,他不答应,只有强拆。

  南都:黄弈华等人要求按照国家补偿标准补偿,这一要求是否过分?

  陈峰:荃湾新村是大亚湾政府建的安置房,不是集体土地建房,不可能按照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给他们。

   [律师说法]

   “动迁办行为涉嫌违法”

  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忠认为,政府当年委托下属机构动迁办建了安置房,移民不住,政府回购回来后,可以处理房子,“当年政府财政困难,以房抵债是可以的,所以,当初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约定动迁办为黄弈华等人办理房产证,但动迁办一直没有履行,动迁办违约在先,继而否认合同有效。另外,动迁办没有书面通知房主就拆房,也涉嫌违法。”

  黄伟忠认为,黄弈华等人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政府协议书已经证明,房子的产权属于黄弈华等人“动迁办卖给黄弈华等人的房子,又把他们的房子拆掉,肯定要补偿,黄弈华等人提出按照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要求并不过分。”黄伟忠说。

  (被拆)直接原因是这里一直无人居住,很多渔民在这里免费居住,带来治安隐患,公安部门要求将房子拆掉,向大亚湾政府写了申请。而根本原因是,这里已经规划建设惠州港荃湾码头库区,为发展大亚湾港口经济腾出土地。——— 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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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3 14: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强拆至恶人先告状,本应站在被告席的大亚湾动迁办竞然变成了原告.华丽的转身.呵呵{:soso_e119:}{:soso_e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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