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赏 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播种“兴趣”

我从来没有摸清楚人对事物发生兴趣是凭空产生的还是培养起来的。
  不知怎么搞的,读高中时,我最不感兴趣的学科就是英语。我觉得这东西过分枯燥无味。你想,老是背一些弯弯扭扭的毫无意义的符号会有意思吗?学了一个学期后,终于由不感兴趣发展成讨厌。由讨厌英语过渡成讨厌英语课,又由讨厌英语课进化成讨厌英语老师。只要看到英语教师走进教室,我就觉得世界很黑暗。挣扎了一年我实在受不了了,终于放弃。高中毕业时,理所当然地倒数第一。我并不后悔,反正大家都要下乡干革命——山沟沟里没有英语。学了一场英语,几年后只记得几个单词,误认为flag就是red flag [把旗子认为是红旗],并且要在单词下面著上汉字才能读出来,比如在good morning下面写上“姑爹摸你”;把thank you very much写成“牲口喂马吃”。写英语句子像写汉语那样堆砌,比如you go no go?if you go,l with you go。“你去不去?如果你去,我跟你一起去”。笑话连天!
  光阴飞逝。转眼到了改革大潮白浪滔天的时代。沉寂多年的英语又被炒作起来。进高校要考英语,一些电影里也不时会出现几句洋话。我印象最深的是《庐山恋》里的那句“我爱祖国的早晨”[l love morning of our motherland]。美丽的风景加上优美的英文,真是浪漫无比!我似乎觉得会说英语的人是那样的华贵高雅。于是,尘封多年的英语书又被翻开了。
  两三年的拼搏使我变成了英文呆子。起初也还是没有什么兴趣,只是用拼命三郎的干劲支撑下来。后来终于弄清了英语的内部结构。此时,长期被黑暗笼罩着的英语世界开始出现一线光芒。学外文可以品尝优美的故事了。像铁丝一样枯燥的英文字母和单词终于有了味道。兴趣油然而生。我最后考进了大学的外语系,之后的工作也是和英语打交道。
  人生真是几多沉浮。自己最憎恶的东西戏剧性地变成了很喜欢的终身职业,这是当初没有做过的梦。
  看来人的兴趣除了天生固有外,还是可以像种庄稼一样播种和培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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