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赏 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追忆斯人

年年岁岁花相似,复枯复荣之间,时间一声招呼不打就悄悄的溜走了。再不返少年时代的纯真情怀,取而代之的是从容而漫长的旅途人生。岁月的洪流穿越南昌夜的上空,颓废糜败的房间更显冷清。昔年不谙世事的少年颠起脚尖站在黑夜的边缘回首自己的人生岁月,总觉得生命是个奇迹,只是这个奇迹需要太多太多的悲欢离合去成就,需要经历太多次的感情磨练与挣扎。
  錾首逝去的二十年,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些你青春路上的玩伴和那些嘻嘻哈哈过的朋友。如果回忆是对消逝岁月的一种埋葬,是对未来岁月的一种预感,那我何不放首蔡琴的老歌,泡杯浓香的咖啡,越淡思绪越清晰,越浓灵感越活跃。在音乐中沉湎是一种逃避的人生态度,在音乐里回味呢,则是一份清醒又有分寸的自我诠释。忘情地把自己包裹在音符的世界里,让它触动记忆的灵魂,然后慢慢地去睡去,在梦里静静地感受,用你的心,人世间的繁杂,世俗的纷争,爱情的苦痛,都将随着歌者那缥缈的歌声烟消云散,遁入天堂。 
  我们最接近的时候,我跟她之间的距离最对零点零几公分,忘了是多少个小时之后,我喜欢上了代号为“斯人二号”的小女孩。
  那是小学一年级时候最为单纯的喜欢,她的名字中有个燕字。我依稀记得她小时候的模样——绑个小辫子,但是不长,穿套连衣裙子,她妈妈总喜欢将她打扮得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有时候我问我自己为什么对她印象这样深刻?我甚至没有和她讲过一句话,因为腼腆和害羞。过份的害羞让我变的和外界失去交流,更何况那时候的我还自卑,不敢接触任何人。十几年已经过去了,她现在在做什么呢,十几年没有见过她,也不十分想念,只是没事的时候就莫名的想起。人很奇怪,越是没有实现的愿望,越是会搁在心浅处,时不时的会拿出来感叹一番。有些没有机会实现的愿望有时会牢牢的牵扯住你的心,控制你的欲望。其实,二号斯人在我心里并不重要,只因为她是我童年最醒目的标志,只是想起她我就可以很清晰的想起那个时候的我,惭愧而且懦弱,自卑又兼胆小。也有时候我会感伤自己,童年的那记忆中的不多的一点记忆,总成为我感伤的见证,清晰的扣留在脑海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每个东西上面都有一个日子,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但是我坚信,在这个世界上,一定还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斯人三号是童年记忆中还没有朋友概念时候的第一个朋友。他住在我的隔壁,但是两年后就搬走了,如果他还在的话,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在我不知道什么叫朋友的时候,我们开始了天天在一起的时光。幼稚的我们完全不懂为什么形形色色的生活会变得古古怪怪,并且复杂。我们会为了争抢一个冰激淋打架,也会因为对方的一句话而想到再也不要理会他,但没过多久又玩在一起。我是一个笨小孩,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傻子,我以为生活不会改变,现状不会改变。我们偷妈妈的钱买零食,我们去捡别人喝剩下的饮料罐卖钱,然后拿去买糖。我们会将一个五分钱前的糖果分成两半,一人一口。我们偷别人的东西被逮住,然后押送到妈妈们面前。我们互相说彼此妈妈的坏话,彼此安慰对方不要伤心,永远会理会彼此,无论发生任何事情。我们玩过家家的游戏,他做学生我当老师,他的弟弟 做我们的跟屁虫,我们一起欺负他。我们一起上学放学,时光很快乐。有一天他没有去上课,我忐忑不安了一个上午,非常想他,于是下课后去他家找。我看见很多人围在他家门口,他妈妈头发乱成一遭,哭的没有声音,眼神迷茫,摊坐在地上。他早上去上课的时候,因为担心迟到,在过马路的时候被开过来的车子辗死了。我是第一次那样清晰的感觉到生以死的距离,伤心在当时对还只是一个小孩子的我看来还不知道代表什么,没有象征具体的意义,我只记得我当时呼天呼地的问他去哪儿了。他没有碑墓,因为在我们村有规定没有上十八岁的小孩是没有墓碑的。我不知道我坚持了几年,在清明节这天不吃任何东西,不说一句话,没有人察觉我那时候为什么会变得寡言寡语。时间过的真的很快,已经十几年过去了,但我知道无论怎样,有种东西在我心里永远不会过期。
  不知道是麻木让我变的神经,还是神经让我变的越来越麻木。我一直以为我足够坚强的,没想到哭得最厉害的那个人却往往是我。有人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可是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它却不肯跟我分享我的痛苦呢? 一个人哭,你只需要给他一包纸巾,可是一只不会说话的狗哭,你就需要忍受很多感情的折磨。 
  斯人四号是一只叫黑子的公狗,我从来都没有把它当一只狗看,而是一个朋友。我从来没有象那段时候那般的爱过狗,吃饭的时候喂它,睡觉的时候也抱到床上,甚至有时候去上课都会带着他。他听我的话,看见我就温柔的低喘,摇摇尾巴,撒娇到我的怀里。我和他相处的比人还好。每天清早他就会跑到我的房间,叫醒喜欢谁懒觉的我。我牵着他和我一起去吃早点。别人说我是爱狗爱疯了,我自己也觉得要是有哪天没有看见他,我会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没有心思上课的。黑子真的很乖,完全不象一只公狗,因为他从不象别的狗那样到处追逐母狗,可能是他太小,还不懂得男欢女爱,还不知道那是多么美妙的过程。黑子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到一年,他就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天灾人祸总是会在人最开心的时候而至,打击还在懵懂期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一天我发现我的黑子趴在地上几个小时不起来走动,对我也不那样亲密了。我以为他是在生我的气,因为我学习太忙,有两天没有关心他了。我向他走过去,他却向后退。我觉得这是怎么了,连我的狗狗开始也排斥我。我跑过去抱住他。他的眼里到处都是泪水,好虚弱好瘦,象几天没有吃东西。随便听到一声动静就疯了似的到处乱跑。我向妈妈抱怨这样的情况,妈妈叫我将他抱到兽医那里去看看。天啊,五雷轰顶,他得了狂犬病,兽医很奇怪我怎么抱着一只得了狂犬病的公狗。他呵斥我还不放下他。怎么会,如果他得病了怎么不咬我呢,我回到。他懒的搭理了,就找了一跟棒子向我的黑子袭去。他真的疯了似的从我的身上跳下,到处乱跑,追也追不到。
  妈妈知道黑子得了狂犬病,叫家里人小心。有好事者对妈妈说,要是黑子咬到谁了,要负责的,提议将黑子打死。妈妈赞同,我大叫不可以,不可以。可是那可怜的黑子怎么会在这个时刻回来呢。那个人在得到妈妈的允许下,提起木棒两下就将他毙命了,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我疯了似的过去抓那个杀死黑子的人,妈妈煽了我一个耳光,说我小孩子怎么这样不懂事。有人问妈妈这狗要不要,妈妈说不要。他就提着黑子走了,可以吃顿香香的狗肉,他说。我恶心,我恶心,我恶心那些大人的假仁假义,怕被咬就不怕狗人收了你的命吗,我不知道我在床上哭了多久。从次以后我再也不爱狗了,甚至在路上看见狗我就胆战心惊。有人奇怪一个大男生会怕狗,我从没有向人说过我和我的黑子,因为我怕自己说到他会哭,因为我没有保护好他,因为我不知道我该如何承受这样的一段感情。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变成一个很小心的人,每次我穿雨衣的时候,我都会戴太阳眼镜,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雨,什么时候出太阳。我在电影《重庆森林》里听到这样的台词,我知道我会变成一个热爱电影的人。感谢我的斯人五号。 
  感谢斯人五号让我第一次接触了电影,打开了我的电影世界,感谢她让我知道了电影,喜欢上电影,感谢她家里人让我看电影却从不收我的电影票。她家的电影院就在我家的对面,每次放电影我都会以到她家里去做功课的名义,偷偷的跑去看电影。那时候我最喜欢的片子是梁朝伟和苗乔伟演的《绝代双娇》,我最爱里面的天下第一剑,燕南天。我记不起看的第一部电影是什么,甚至不知道看电影是为了什么,只是奇怪为什么画面上的人物可以动来动去。我会跑到荧幕后面去找那些人躲在那里,可是换来的总是一声吆喝——哪个小孩躲在后面,还不快出来。她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在我少年的记忆中。我甚至还偷偷的暗恋过她。那时候她话很少,家教很好,走在人群里不需要语言就可以显示她的独特,总有很多溢美之词环绕在她的身边却总是那样的吸引我。他的爸爸很严厉,但对我却总是当自己人一样对待,嘱咐我好好学习。有时候看电影,我都偷偷的躲在后台看,她就在后面帮我放哨,一旦她爸爸来了,我们就立刻假装在专心学习。
  日子在我对她的欣赏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我总是将视线指向她。当有一天我听到人们议论她和别的男生怎么样的时候,我心里就会好酸好酸,我知道什么滋味是醋的味道。在她的面前我总是很自卑很自卑。为送她一张贺言片躲在她的家后面一个多小时,但是就是不敢送给她。暗恋是很难过的一件事情。可是时间过的真快,那是少年时候的情怀,如果不是长大,我想我会永远停在那个时候不出来。就象电影里说的,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雨,什么时候出太阳。所以我永远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变了,变了,变了。
  因为一段时光,我会一直记住一个人。如果记忆也是一个罐头的话,我希望这罐罐头不会过期;如果一定要加一个日子的话,我希望它是一万年。 
  斯人六号是一个整天跟在我后面的男孩子,我初中时候的同学,如今已经是另一个男孩子的爸爸了。每次回家遇见他,他不好意思,而我只是淡淡的一笑,从容地婉转他的尴尬。突然想起他是因为他给过我很多虚荣,很多满足,很多自信,甚至很多感激。我到现在还搞不懂我有没有把他当过我的朋友,可能更多的只是自己的虚荣心作祟。任何时候他都跟在我的后面做我的跟班,帮我拿书,帮我背包,帮我提水,在我的光环下生活。作为学校三好学生,老师眼中的尖子生,是学生眼里的好榜样,我冲满了自信,盲目的自信。总是会有人在我后面指指点点,羡慕也好,嫉妒也好,我都不放在眼里,走着很个性的路,幼稚又滑稽,可笑更荒谬,现在想来。
  我享受着那样的生活和学习,也很得意有人那样跟着我的后面,他的确让我更自信。他将我衬托的更完美,而他也乐意享受我带给他的关照。我们是好朋友,更大意义上他只是一相情愿的将我当他的好朋友。其实想法很单纯,只是一个还不谙世事男生的虚荣心作祟罢了。记录下这些不想表达什么,只是很怀念过去那段时光,没有利益,没有私心,偶尔有些虚荣,也不计较谁得到的多谁得到少。斯人六号永远回不去了,因为我的少年岁月已经结束了,我即将升入高中,而他走在人海茫茫里,渐渐的走远了,我的少年岁月彻底结束了,我将会有一个新的开始。
  我和斯人七号最接近的时候是在我的梦里,我们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公分,我对她一无所知,六个钟头之后,她喜欢了另一个男人,而我的梦醒了。
  她经常出现在我的梦里。我总是看不清她的脸。每次在梦里遇见她,我急急的想要看清他的面貌,每次在那个时候我的梦就醒了。我宁愿这样让他存火在我的梦里而不愿意去想是否他是我生活里的某个身边的人。梦总是那样的奇怪,给我幻想的空间,却不给我打破沙锅想到底的结果。或许我永远不会知道斯人四号会是谁,也许只是我自己的一个想象,也许只是我自己莫名的幻想。
  每一不熟悉的地方,一定有有一个人是你最想认识的,去年的这个时候,我非常成功地在开学不久就结识了一位。
  斯人一号,我该怎么说他呢。从来没有想过会碰到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是那样的奇怪。很多时候他给我感动,没有理由的,奇异的,莫名的,怪异的。而我想把把份感动放在心里,永远不告诉第三者,埋藏在我的心坎里,酝酿成一坛酒,在感伤生活却找不到朋友安慰的时候,我会打开它。在我成功欢悦却找不到人分享我的快乐的时候,我也会打开这坛酝酿很久很久的酒,可能不烈也不劲,但是足够满足我的空虚也足够填满我的快乐。如果没有机会让我开启,我会永远封存,封存在记忆的地窖,等待一个机会,等待一个时间,等待一个符号,然后一个人独品。
  诺小的房间不大却空荡荡的,外面是南方冬至阴暗的天空,寝室里只开了书桌上的一盏台灯,一切都显得阴暗而且静谧。经常就在这样的环境里面一个人从旭日初升呆到满城灯火。蔡琴那忧伤的声音静静地流淌着,象远方闪烁地灯火,轻柔而飘渺。任由一段一段的旋律慢慢流过心田,渗入灵魂。而升腾在这些旋律之上的,是一个声音,那个清澈透亮,至美至纯的声音阐想起一段被遗忘的时光。
  深锁落寞的夜,一个人静静地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写下自己的一点感动。在这个天空由湛蓝变做昏黄,由昏黄隐入黑暗的夜晚,借着一种声音,听到了自己浮躁心灵安静下来的真实,然后在这份真实中散了,忘了,
  生活依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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