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赏 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时尚的风

时尚一词是不陌生的,上海电视台有个栏目就叫:时尚。我有时候也会看看,我喜欢那里的主持人尹莉。看看这个节目,你就会知道当今什么最时尚。不为追赶时尚,是需要知其一二。 
  我特意查了一下现代汉语词典,上面对时尚的解释是:当时的风尚。 
  我自己认为无论是现在还是从前,我都与时尚不太搭界。以前,反正大家都不怎么时尚,也无所谓时尚与落伍。现在呢,外面的世界是太时尚了。而我仍然算不上时尚。 
  一是从不化妆,没有买过口红。上台表演除外。我喜欢自然美。在者,化妆必须天天化,如果偶尔一天你不化妆,则象个病人似得,反差之大让人难以接受。二是基本没有名牌服装。当然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要么没有合适的尺寸,要么价格贵的斜乎,我舍不得。有那么一两件本地区的品牌服装也是季节性大削价时用七折以下的价格拣回来的。三是至今不用全自动洗衣机。06年春节才换的洗衣机,我很坚决地买了一台半自动的。就两个人的衣服半自动已经够奢侈了,用全自动太小题大做了。而且愿意参与到洗衣服的过程中去,那是一项不错的家务劳动。如果下次更新我肯定买全自动的,到那时候市场上估计不会有半自动出售了。四是40岁以后没有再烫过发;从没有染过发。我的头发不完全是黑色,带有深棕色,发丝细但不会弯曲,有光泽非常适合直发。没有白发,所以没有染的必要。假如有,我不会因为有白发而去染发。除此以外我认为中国人的皮肤配黑发最漂亮。我不反对别人染发,因为有了其它颜色,黑色会更具魅力。 
  在穿着上。我钟爱美观、大方,底线是不落伍就行。我觉得穿衣服的关键是要知道自己的身材特点,哪些款式或颜色适合自己,只要选购、搭配得当就是最美,不一定非得价钱贵或穿名牌才美。这也是我穿衣的原则。儿子穿名牌运动衣或牛仔系列我不反对,如果化我的钱去买需要三思而行。老公呢,给他买他也不领情,套用一句他的话:马屁拍到马脚上,还是省省吧。男人穿衣服质地好的、差的兼而有之,少而精是原则。 
  有些方面我觉得自己还比较时尚,例如:我用电动牙刷、听MP3,我的同事曾直言不讳地说她们才不用那些东西!问她们为什么,回答是:不爱听歌,所以不用。岂不知MP3不单是听歌用的,等给她们扫了盲,才恍然大悟说:噢……用得着。所以,千万不要以主观意志去评价或对待新生事物。 
  时尚的东西决不是年青人的专利。比如:学生的时尚全是在父母的宠爱下得以实现的。就这一条我就不赞成。如果自己没有能力我宁可落伍一点儿。成年人的时尚权就握在自己的手中,如果你不时尚那谁能把你怎么样?!所以,现实社会中,有能力时尚的人不追求它,没有能力时尚的人追捧它。那么,最适合时尚的人应该是中青年人,或35岁以上人群。她们有能力、有条件是真正的时尚一族。希望这些人抓住大好时光好好地时尚一把,千万不要因为孩子小、家务重、工作忙、心情差忽略了时尚,我就是你们的旁观者,你们愉悦我高兴,是一件好事! 
  时尚如风,稍纵即逝!所以,最时尚的,也是最不时尚的。因为,时尚的东西生命力是很短的,它很快就会被新的东西取而代之。从这一点上说,大多数人是难以跟得上时尚的步伐的。所以,适合自己才是普通人永远的时尚。
  另外,与时尚搭上边的趣事生活中比比皆是,在这里放上几个: 
  1) 
  一次,我去买丝针织衣服,那是嘉兴的名牌,夏天穿特别舒服。而时尚的款式最大就是L。我看到过这样一幕:一个胖胖的女士生气地说:你们为什么都做的那么小!有那样身材的人,有几个能穿得起你们那么贵的衣服!我听了也非常舒服,的确是如此。女人对服装的钟爱是有目共睹的,对于她们来说服装引领时尚风。商家赚钱的妙招,应该包括摸清消费者的消费层次、消费档次。质地好的衣服不妨生产一些大号的,十八岁的少女不一定会去选购面料档次较高的产品。反过来说,质地好的衣料不一定都生产传统的宽式,不妨把那些时尚的元素加进去一些,以此来拓宽它的销路。 
  2) 
  大概五年之前,我在单位的楼道里突然看到了一个穿桔红色上衣,白色裤子的学生,最耀眼的是他的头发被染成了浅黄色,而且全部拉向空中,哈哈……当时给我的感觉,好象天外来客一样。我想我们学校怎么会有这样的学生!这样的学生当时是要被老师痛骂的。而如今,校园里这样的人一点也不稀奇,哪怕是梳辫子的也不会有人特别地瞧上一眼。 
  一次,我办公室买来了扫描仪,电脑公司派人送货并安装,那小伙子大概20岁上下,披肩长发,而且是垂直的那种。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但的确不难看!出于礼貌我没好意思在他面前笑出来。与他的交流当中,我体会得出,他是那种很谦和的人,技术、态度都不差。搞好之后就让我试用一下,他则走到办公室门口的走廊上看看我们的校园,在等待着。谁知道被我校负责安全的张老师瞄上了,带着喝叱的口吻责问道:你哪里来的?干什么的?经我解释才避免了一场误会。张老师认为不是流氓则一定是小偷! 
  3) 
  什么叫“PK”?有人说是player kill(玩家互杀)的缩写,也有人说是player killer(玩家杀手)的简称。其实,没必要搞得如此复杂。PK:单挑、大比拼是也!这个早就存在于电脑游戏中的词能在今年大热,完全得益于一档被斥为“低俗”的电视选秀节目《超级女声》。一时间,靠不靠谱的两个事物都要被拉出来PK一下。这股流行风甚至还走出了国门,吹到外国人耳中。BBC中文网说:“PK是继Yes、No、Bye-Bye、Ok之后中国人最喜欢用的第五个英语热门单词。” 谁也没想到,两个英文字母居然搞出了这么大的动静。  
  一些社会学家认为,“PK”一词言简意赅地表达了处在上升时期的中国人的精神特征,即渴望竞争,渴望上进,相信自我才能。如此一来,“PK”有了流行的理论依据。但也有人说,“PK”不会流行太久,因为这只是一个特定时期出现的名词,它在日常生活中难有用武之地。朋友见面会问“近来还好吗”,但不会问“你PK了吗”;互相道别会说“Bye-Bye”,但不会说“明天再PK”。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因为搞不懂职场流行词的意思,而被办公室的同事B4(鄙视)?即使有,也不能给你戴上“老土”、“落伍”的帽子,实在是因为职场流行词的更换频率太高,几天冒出一新词的速度让人直感记忆衰退。职场人永远是流行的忠实追逐者,追逐时装,追逐生活理念,也追逐“嘴上功夫”——流行词。在流行过“郁闷”、“忽悠”……之后,今年的职场人又开始把什么样的词挂在嘴边? 
  4) 
  博客真正流行起来是在05年,而且还出现了细分化趋势。在人生能有几回“博”的精神指引下,人们“博”得不亦乐乎。  
  人们为什么如此钟爱博客?徐静蕾这样解释:“出书要经过出版社、经过编辑,还要经过商业标准的种种考验,然而这里(指博客)不需要。每个人都可以是作家,鸡毛蒜皮的事情就可以是天大的事情、津津乐道的事情。”有人说,博客唤起了人们青春年少时的记忆。那时候,同龄人似乎都在写日记,甚至如何与家长斗智斗勇,藏好日记本都成了乐趣。讨厌老师、暗恋邻座……说不出来的话都可以写在本上。如今,习惯了电脑打字的人们索性将这一少年情怀搬到了网上。也有人说,博客是能自由表达观点的安全地带。想想也是,在浩如烟海的网虫、网民中,没有人会知道那个在博客中痛骂老板的人是谁。 
  5) 
  “没女”何许人也?就是没长相、没身材、没青春、没学历、更没钱的女人。在流行韩剧《我叫金三顺》中,女主角金三顺就是这样一位要啥没啥的没女——30岁、体形臃肿、五官毫无特色。但偏偏就是她打动了英俊、年少又富有的男主人公。其实,在这个世界上,美女只是极少数,勤勤恳恳、心地善良的没女才是多数。  
  如果你认定没女一定会输给美女,那你就错了,因为你把一切赌注都投给了色相;如果你认定没女等同于霉女,那你也错了,因为你把自己经历的一切倒霉事都归咎于没学历、没脸蛋、没祖荫……总而言之,有这样想法的你不长进。  
  无论是美女还是没女,谁都不会是天生的赢家。没女较量美女,甚至还有优势。因为没有可以炫耀的资本,没女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身价”,身上的娇气和傲气早被打磨殆尽。反正什么都没有,不如干脆摆出豁出去的架势,就像金三顺说的: 
  “跳舞吧,像没有人欣赏一样; 
  去爱吧,像不曾受过伤一样; 
  唱歌吧,像没有人聆听一样; 
  干活吧,像不需要钱一样; 
  生活吧,像今天是末日一样!” 
  没女的可爱之处正是这种真实、自我的人生态度。相貌平平的人不容易被人注意,因此,也不容易被人嫉妒,成功率会更高!一不小心爆出个冷门,是很有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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