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赏 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为自己活几年

人生在世,干自己想干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不受纪律约束,也不受制于人,时间由自己支配,这就称得上为自己活了。这是人生的最高境界,自然也是最令人羡慕与向往的人生。
  然而,现实中,对一般人而言,这种人生与时日是可望而不可求的。因为人要工作,要挣钱来养活自己,所以,就不得不钻到那束缚自己的笼子里去。而且,人大抵也只有通过这种束缚,方能最终解除束缚;先为别人活,然后再为自己活。可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然可悲的是,人的这一束缚往往就是一辈子。直至六十岁人家不需要你了,劝你退休,方才结束。为什么说是一辈子呢?因为,人一过六十岁,就明显开始走下坡路,干什么都力不从心,便是吃都没年轻时那般有滋有味,只能算是个准人了。世界劳动组织将人的退休年龄定为六十岁(女性五十五岁)是有其道理与科学依据的,而决非随意杜撰。如果说人也像食品一样,有个“保质期”的话,人生的保质期就是十八岁(成年)至六十岁。
  何况,六十岁与退休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六十岁以后的生活当然也是为自己活,而且,是绝对的为自己活,你不为自己活,难道还指望别人来为你活?但这是一种被动接受的,过了保质期的“次品”生活。它与那种处于保质期内的主动的高质量的为自己活有着实质上的区别。说白了退休实际上是被社会淘汰出局,社会已不承认你能正常工作(也就包括正常生活),你不为自己活都不行,又还叫什么为自己活呢?那时候你的生活的全部社会已归纳为六句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如此而已。因此,准确地说六十岁以后就只能叫养老了,事实也是这样。
  所以,要真正做到为自己活,就得在“保质期”这个有效期内尽量争取更多的时间,至少也该有三五年的时间来干自己想干的事。
  这于人生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甚至是个做人的原则问题。因为,人实际上是从七岁上学就开始失去自我的,小小年纪就把自己卖给了没完没了的,一辈子都了不得难的“学习”。以后,凡五十三年,便追求功名利禄、成家立业、人为钱役,也就是为功为名为利为禄为家为事业为钱而活,哪里就尝过为自己活的滋味?人到世上来走一遭实属不易,结果一辈子就为这些身外之物活着,岂不是白活了?休说是对自己不住,就是造物也对不住。
  而自己想干的事这个概念范围很广,包括寻找失去的自我,实现自身的兴趣爱好,重新创业与睡懒觉和游手好闲等等。总之,自己想怎么过就怎么过,愿意怎么过就怎么过,因为,你终于属于你自己了。并且,不论你选择哪种生活,在“为自己活”面前价值相等。
  当然,为什么而活最终还是一种感觉。星期五下班的时候,我们的心情处于最佳状态,因为我们面临一个相对为自己活的双休日。星期六上午还可以,下午次之。星期天上午再次之,到中午便会抱怨时间过得真快。而到下午心情就会莫名其妙地变得糟起来,唉,明天又要上班了!--这,就是为别人活的感觉。可有的人没有这种感觉,他甚至觉得上班比星期天还愉快一些,那这种人他们的工作无论是扫马路还是掏大粪,我们也许都还得承认他就是为自己活。因此,“为自己活”是相对不满足于现状的人而言的。
  诚然,提前“内退”每月会要少几百元钱。但几百元买一个月的自由,买一个月的身心愉悦,何其划算?要知道,人家花几百元到渡假村住一宿,充其量也就享受了一次准清闲,准自由,因为他骨子里牵挂的还是要上班。而你呢,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香花、野草,河流、沙滩……大自然,这个免费的、毫无人工斧凿的、原汁原味的、原本就是上苍赐予你的,真正堪称星级的“渡假村”,让你花区区几百元就包了下来,任你随时随地随意享受,你实在是占了大便宜了。而倘若你的“为自己活”不是“游手好闲”,而是决意摆脱人为钱役,实现自己的兴趣爱好或某种夙愿,甚至冲破桎梏,再创一番自己的事业的话,则有可能发现自身价值,重创自我。那就不是考虑每个月少了几百元钱的问题了,而是该后悔出来晚了。或者说,你原本是个为自己活的料,只是误落平阳而已。
  人生,对钱的尺度,当是有钱养老就行了。五十好几了如果没能挣到许多钱,靠这后几年,恐怕也发不了多大的财了。而倘若已有相当的积蓄,就更没必要将整个人生卖给钱。总之,临近退休的几年,是人生最可珍贵的一段时光,用它来继续挣钱,有价;用它来尝尝为自己活的滋味,也不枉到这世上走一遭,无价。这就应了一句古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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