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赏 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有个男生喜欢了我七年

真是讽刺,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有什么魅力,能使一个男生喜欢了我将近七年——从小学六年级到现在。
  我小学时是喜欢过他。那时的他很害羞、胆小,反倒是我大胆,主动接近他,但他对我总是不理不睬的。上了初中,我认识的朋友多了,眼界也开阔了,对他的不理不睬,我慢慢地也就回以同样的态度,所以初中三年我们虽然在同一个学校,但几乎没有接触——除了他每年的圣诞节托人送贺卡或礼物给我。
  升高中后,我们不在同一个学校了,但高一那年的圣诞节他还是托人送了贺卡给我。高二,他有点进步了,亲自在我家楼下等我,送了一个布娃娃给我,里面还写了一封信,但至此,他还是没有亲口说过一句喜欢我。而我,在此时,对他早已没有任何感觉了。
  上了大学,不知他从哪里得到了我的QQ号码联系上了我,这次隔着电脑,他说了很多次喜欢我,也说了很多肉麻的话,让我明白他有了很大的改变。可惜,这些话说错了时间,现在的我,是不可能再喜欢上他的了。
  其实,对于他的转变,我只存在着惊讶,而无其他感觉了。
  我不喜欢他以前的胆小懦弱(他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害羞的界限了);也不喜欢他现在的肉麻话,那在我看来近于轻浮。我不知道别人对以前喜欢过的人会抱以什么态度,但对我而言,我是连朋友都无法和他做的。
  很喜欢刘若英的《后来》,也很同意里面那句“有些爱,一旦错过就不再”……
  不知道他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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