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赏 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卡姿兰之恋

缘份,似乎从无诠释可言。
  如果爱情是一张白纸,那么我是个拙劣的画家,眼看着期待被涂上色彩的一张张白纸从手中滑落,却都百年不变地重复着同样的图案:将那缘份写上浪漫。
  时光倒流于七年前,那个远方曾经熟悉的城市,那个将要结束三年寒窗离别的校园,还有那个下雨晚上——蓝色伞下中我残酷地放弃了与她的那段情,凄迷的雨里只知道她在蓝色伞下悲伤地哭泣着,而我却绝情地走出了那一片蓝色的空间,消失在黑夜的朦胧中。留下的只是那伤害她心灵最深深处的短笺:离别你,没法与记忆疏离,不是想逃避,只是沉重的爱,我负担不起。。。翌日,我带着仓皇而无情的一脸沮丧离开了那自已曾经快乐过的天地,似是逃兵不敢再回首流连往返。
  那一年,我十八岁……
  站在人生旅途的阶梯上,披霜的秋风不知摧残了多少拥簇的群芳,恍然的岁月亦不知沧桑过了多少孤寂的唏嘘。徒然,七年已过,情路上我还是一条单单纯纯的直线,充满灰色暗然的干涩。一直以为日子就这样牵着我永远无风无浪地走下去——直到认识你,我那条单纯线才再次披上荆棘,披上属于缘份的炫彩,也正如你用开的卡姿兰(Carslan)胭脂般色彩斑烂。
  我是个平凡的人,平凡到许多腾讯QQ里的好友都记不起我的名字。在万千人群中,我不期望在人海里有你一转眼的注意,我只是人丛中的一点,一撮沙土,一片尘花。原本以为,我孤独的浮沉在网络人海里是那样地迷惘,光亮,对我来说却是显得那么遥远,但在你的眼中却竟然是那么地闪烁。就一句:可以聊下吗?你却毫无提防地击上了鼠标的左键接受了我的请求,从此让你网络的名
  字——思思,插入我生命的里程碑上,突然兴奋地觉得生活又是多么的精彩。
  很多人,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都总会以文字表现出他的个性或是看不到的魅力,而我也不例外。纵使没法在视频里拼出你的容貌,但我亦于每段与你深情聊天的语句当中滔滔江水般写上我神采飞扬的文字。为的是让你发现万千人群里的我并不是你一如既往添加后又册除的匆匆过客。
  从那以后,我总装着不经意的上线,让你发觉我的出现又是那样地闪亮。但你可知道,每次与你昏天暗地的攀谈之前,我总是做好我们话题的备课本:搜集上至天文下地理以及生活的锁锁碎碎。因为我不想每次与你的聊天,每次的说话,每次的语句都是相同,或是说两个什么的“哦”“哈”“晕”最后就“88”。那样只会是眨味而枯燥的无聊,而你也只会如待周遭围绕你身边的男孩般习惯地忘掉。
  以往我总以为网络上的缘份是那样地飘渺,当我不经意的发现却又是那样让人凄迷地撕裂,如果家中的冰箱什么都可以保鲜的话,我将会翻开里面的士多啤梨苹果橙,把我对你至真至诚的爱封上保鲜纸去保鲜,更绝不会让那个经常向我淘气而撒野的黄毛小狗Rock给吃掉。
  若然,每天与你只能在虚渺的幻想当中,期盼,是那么让人受尽折磨,与其倒不如见面,我是这么想的,而你亦是那般热切地期待着。可惜,当我在痛苦中等待那天的到来时,思念,却让我一发不可收地病了起来——三十九度高烧。身躺在医院里,这次我并没有如以往般问医生:可不可以不打针?因为医生总会回答:打针,可以快点好。就因为这句说话让我快点见到你,我拖着那憔悴来回了二天的医院,让那吊在高高的阿士匹林一滴滴地滴进我的体内。原本医生说一天就可以冶愈,但我却用了两天,这或许是因为身躺在病床上的那天我还翻看那本《十大接吻技巧》的原故吧,因为我心里真的很好奇地想知道,你喜欢的拥吻是中国式的蜻蜓点水,还是美利坚式的干柴烈火激吻,或是大不列颠的王子之吻以及那个高难度的法兰西式的巴黎铁塔反转再反转的湿吻。。。
  终于,秋风散起的那天,我战胜了病魔带着一颗喜悦而兴奋的心,还带着写给你的三十六封情书我坐上了前往你那边城市的巴士,穿梭过万重青峰,擦过各界土壤踏上了属于你的领土。
  那夜,站在与你约定好见面的地方,满街脚步,满天灯火,车一双人一双地在我眼前来回穿插着,唯独我从不动摇地等待着你的出现。顷刻,LEE牌子旧色的牛仔裤口袋里,没有和炫加彩铃的手提电话响起,我知道是你来了,只是由于夜的熏沉你无法看见我所在的位置,接上电话从中了解到你就在我附近,那刻凭“勇”字我就可断定在我面前不远处身穿黑色外套,骑着架NO。5E980比《天
  若有情》华D还差远的电单车的女子就是你了。你摘下头盔,散下束起的长发,带着矜持回首望着我那情景,让我们双方总有说不出的尴尬,但我们还是用问候来掩饰着。寒喧几句我们那些一早就已想好的说话后,你就让我骑上电单车载着你远离人群于风中漫游在黑夜的公路上。天空,虽已深秋,但夜却一点也不冷,所以车后的你并没有拥紧我,有时真的讨厌这种气候,为何不冷点,让我失去那种梦寐以求很久的温暖,可是,我那种祈祷在心里是多么的虔诚,神也不会赐我你的拥抱了。
  是的,我摘不到的只是春天里的一朵花而已,但整个春天却是属于我的。最终那夜,雷电没有 轰隆,风雨也没有交加,或许是世人所说都是月亮惹的祸吧,我们却在并不是先前早就预订好的酒店蜜月套房那间4026里——用我的挚诚交换了你的温柔,缠绵了一夜,将我们一见钟情的爱升华到最美丽的一刻,把整个4026内都充斥着你散发出Carslan香水的芬芳,铺满了整个如诗的晚上……
  时间,很快在我的甜蜜梦里翻开了一页,第二天的午后到落日,我们走过天宁北路九遍,尝过嘉美乐的新鲜蛋卡,饮过黄振堂苦不堪言的凉茶,拍过双子座精美的贴纸相,还有看过那部票房很高有关如来神掌题材的电影。正当我们随着人流步回不是蜜月套房4026的街道上,准备擦过那间悬挂着铿锵宋体的“精益眼镜”店时,我却突然踌蹰了一下,不想直接经过此店,原因很简单,因为这眼镜店内其中的一位职员就是我七年前的她的密友——Amy,也就是说我前女友的好友吧,以往我与她恋爱时那情书的来回传递者也就是她。虽然与她的过往我焚情已七载,但我与Amy之间的纯友谊却还是七年不变地保存着,如今,我已另有所爱,我也不想她知道我追求的又是昔日曾经无情离弃那城里的人。可是,当我正这么想,而你却携着我比我先一步的仓促去躲避,这下你一百八十度的举动我还没反应过来,心里就愕然:难度你知道我认识Amy。随即我向你查明原因,原来方知道入面我认识的Amy却是你的表姐。听到你的解释,我的头脑才豁然醒过:天呀!怎会这么的巧合。原本以为自已在万千人群的网络上,认识你只是我们那不经意的相逢,很简单的事情,如今却那样地巧合,有谁会相信我七年前认识她就是为了我七年后认识你所铺下的缘份。而当我向你坦然说出七年前已认识你表姐还有与她的故事时,你亦不禁为此愕然,还说:我们的缘份真的漫……
  秋风总是那样地让人暗然,总会心如刀割地舍不去对你的倦恋。或许,亦因为要离别吧。
  那天,将要结束与你二天甜蜜的相依相守,毕竟我要回到属于我工作的城市里。再一次,我骑上你那架5E980的电单车,载着你送我到最后别离的车站。沿途,你抱紧我腰间,依偎在我肩膀,从挡风镜看,你抵抗着悲伤在哭泣,把我那黑色的风褛沾满了你带着泪滑落而溶掉的Carslan眼线。。
  我无言,不知道如何去慰解你失落的心,因为那刻的我与你一样仍是痛楚,但毕竟你至少将泪流了出来,而我却把泪在心里绞痛地饮泣着,最后,只对你说了句:等我回来……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这句诗古人写的真好。相见,我们是那么的短暂,待再见,日子又是那么的漫长。苍天,它让我们千里地相爱,又让我们的爱狠狠地分隔天各一方。
  如今,每天,每夜,我脑海的全部,只能凭记忆将与你一起的时光一段段,一串串,在心里带泪撕裂地缅怀,撕裂地牵挂——思念你,没法与痛楚疏离,不是想悲伤,只是寂寞的煎熬,我孤单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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