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赏 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情人节纪实

以前从未拿情人节当什么节日,但是现在不同了,因为可以借机跟老公索要财物。去年的情人节索来一件皮衣,领子是狐狸毛的,领口很大,只有一个扣子,穿起来更显得我的气质端庄而高贵。嘻,没人夸,自已夸夸,找些自信。
  今年的今天,更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下午我们一起逛了最火的一家大型商场,买了一套曼尼芬纹胸,这套纹胸我几乎是一见钟情,颜色粉红的,热烈不失温馨,价格公道合理,型号象为我设计的一样。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令人惬意的事情呢?不过,这只是牛刀小试,我的购物欲壑远未填满呢。老公没办法只好又陪我上楼看女装,看着琳琅满目的各式女装,象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每每逛商店,老公总是不厌其烦地如是形容我。很年轻的时候喜欢的衣服都是简单大方,线条明快的,现在喜欢的则是新奇独特俏丽的。跟着行色匆匆赶火车一样逛商店的老公,我一面挎着他的胳膊,尽量拖住他以使他放慢脚步,一面目光急急地四处扫射,象个探照灯一样尽量不落下每一个角落的每一件衣服,寻找一种“一见钟情”的感觉。走了好半天,才看到一件稍中意的春秋季小衫,紫色的,老公的耐心有限,便极力怂恿我试穿一下,反正试一下也不花钱,试就试呗,还能过把穿新衣瘾。从试衣间走出来,往镜子前一站,连自已都感觉象换了一个人,主要原因不是款式,而是颜色,于是越来越认定,紫色就是我生命的颜色。不得不服气那句俗话:人是衣服马是鞍。老公在那里点头认可,她夸我的时候一向保守,有十分顶多说五分,怕我翘尾巴。见我还有几分犹豫,以我的老习惯是选择几个候选“对象”,比较来比较去,再从中选定一件或两件,所以这么快就抓一件,就象草率地嫁了一个不喜欢不了解的男人,心里极不舒服。老公并不了解我内心的感觉,一边接电话一边就拍了板:“买了!买了!”他之所以这么急,对衣服的认可只占二分,急着完成任务占八分,考虑到在服务员面前还总得给他留点大男人的面子,我无奈地妥协,买就买了吧,回家后悔还可以再退,我在心理安慰自已。幸好买衣服不是找婆家嫁男人,只要保持原样可退可换。按照计划本来我们是要接着再逛的,因为我的主要目标是一件时尚皮衣。可是刚接的电话恰好救了他,电话那头的人要他去取一份礼品,这个可恨的人的害得我与一件唾手可得皮衣失之交臂。
  看来只好寄希望于明年的情人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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