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赏 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轻轻吹过的一阵风

我认识正是在初一的时候,巧的很,他就跟我在一个班上,还刚好就坐我隔壁。那时,我对这个矮我一截的小男生没多少兴趣。只知道他成绩挺差的,而且还懒得很,连讲话时,嘴巴也好象懒得张似的,总是含糊不清的。有听不清楚的时候,我也懒得花时间去问清楚。在第一节作文课的最后那十几分钟,我才发现正是个左撇子。在那十万火急,分秒必争的时刻,我握笔的右手被一只突如其来的左胳膊一撞,让我把a字的尾巴翘到天上去。这令人不难发现,正是个左撇子。照科学家的研究,左撇子的脑袋会比较好使。显然,这在正身上,是个例外,除非他没把脑袋使到学习上去。上课老师对作业的时候,他老把眼睛使命地往我作业本上盯,好在老师叫到他的时候,能及时找到我的答案。后来,他索性一开始做作业的时候,就拿我的去抄,那上课就不用斜着眼睛,盯着我看,不,是盯着我的作业本看。
  再后来,正抄我作业的时候,已经是初三了。初二那年,我们没在一个班,我在楼下的三班,正在楼上,楼上哪班,我也不清楚。我很少上楼去逛,他也很少下楼来玩。只记得有那么一两次,上课铃都响了,我急急忙忙跑去敲别人的窗借来的英语书,原来是他的。
  所以当我坐在初三的课室里,发现正的时候,真的很震惊。震惊不是因为又跟他一个班,而是忽然发现,两年前,坐我隔避的那个小男生怎么就冒那么高啦?
  虽然有一整年没说过话,他拿我的作业去抄时,依旧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好象我辛辛苦苦做出来的答案,就是为了给他抄似的。开学不久,班主任破了一次例,让我们自己选位子坐。正拍拍我的脑袋,说,不如你跟我坐好了。我举起手,敲了一下他的额头,什么叫我跟你坐,是你跟我坐。正无奈地点点头,懒懒地帮着我搬到后门口那张桌子去。这一坐就是一整年。虽然后来班主任调了几次座位,都没把我们调开,每次,正都是拍拍胸口说,还好,还好,要不我作业就抄不成了。只是,我想说,我跟正一起坐,不只是把作业借给他抄抄那么简单,还要每天晚上打电话到他家,”明天要上庐老太婆的课,记得要带政治书!杨老师说下堂课要小测,你倒是背好了没有?下个礼拜要月考了,不好好在家里复习,还敢去打球?”
  而正,每次都是嗯﹑哦的,话也不多一句。即使后来,我跟正一起了,他也只多了一句知道了。
  我跟正在一起的时候,已经是高一了。说实话,我们学校的高中部挺受欢迎的,初三的时候,我成天把正从篮球场上拉到图书馆里去自习,才算是把他拉了上来。我想他是为了报答我,才以身相许的吧。
  在高一那个情人节的早上,我带了一大袋巧克力回学校,分给班上的男生女生,祝他们情人节快乐。当然,我还特意拿了一颗,到隔壁班给正,再怎么说,他也是我认识了四年的朋友。正拿着那巧克力,笑了。还从抽屉里抽出了一个塑料袋,里面的巧克力比我早上带来的还多,也比我的精巧。他说:“我今天有很多,给你好了,我不爱吃这东西。”我也就跟他老实不客气了。那真是美了我一整天,没想到我送出去的一颗巧克力,居然有一袋子的回报。本来我还想,既然正不爱吃,那连我的那颗也省了吧,不过正又说:“情人节怎么样也得吃上颗意思意思吧。”
  一个月后,就刚刚好是三月十四号,那天是星期六。星期六本是该待在家里的。可对于我这种理化不及格的学生来说,最好还是上补习班去恶补。而正也是要上的,所以我等了他一块儿走。在回家的路上,正突然问我要吃棉花糖吗?我想起那一窝云似的棉花糖,便说:“好呀。只是,这么晚了,还会有棉花糖吗?” “我有。”正说着从兜里掏出了一颗水蜜桃味儿的“棉花糖”。我接过说:“我忘了,这也叫棉花糖。”正没说什么,只是笑了笑。过了许久,他说:“这是巧克力的回礼。”“是给我一个,还是她们都有?”“她们那些不是都让你吃了吗?”我想了想,说:“正,我听人说,女孩在情人节这天会送巧克力给很多男孩,要是当中的男孩对她有意思的话,就会在一个月后送棉花糖给女孩。” 正沉默了一会,笑着说:”我还怕你不知道呢!“哈哈,这下我知道了。
  不过这件事也就只有我们知道,就连最要好的白兰,我也没告诉,那是因为,在读小学时,我生过一场大病,治了两年才好,所以重返校园的时候,我只能跟眼睁睁地看着昔日的同学们升上初中,去跟一群比我小两年的小孩同班。而正,理所当然地跟那群小孩一样,我怎么好意思说给别人听,我跟一个比我小两岁的小男生在一块儿?我对只正说:”我可不愿意被那三姑六婆的有事没事地拿出来说。“这话也没错,记得上学期运动会上,我们班就有一群女生不去帮班级打气,而跑去开会讨论正。”他的腿很长呢,跨一步能顶别人两步,难怪可以跑第一。“听说他是四班的,叫左正,”姓左的呀?人长的帅连名字也不一样。“可不是嘛,有酒窝的人就是漂亮,你看他随便一动就可以看见那对的酒窝。”还有他眼睛也长得不错。“……我当时就想,跟正认识了好几年了,我怎么就没发现他有多帅呀?正想着呢,她们忽然扯到我这儿:”杜鹃姐,你初中跟左正一班吧?他人怎么样?“我冲口而出地就说:”能怎么样?这种四肢发达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头脑简单的。“要是让她们知道了我跟四班的左正在一起了,还不被口水淹死。
  跟正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们的生活似乎都不起多大的变化,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除了,我那个电话成了每晚必打的。有时候,我忘了,正会自己打来,拿着电话等我讲话。还有,在上完补习班后,我们会兜个大圈儿去买个烤红薯吃。其他的,都跟从前一样。即使在走廊上碰上了,也只是点点头地擦身而过,话也不多一句。
  刚开始,我是怕别人笑话,因为我老被人叫做姐姐,姐姐哪能跟弟弟一块呢?后来,我怕成为众矢之的,因为渐渐地,正开始被人称为帅哥了,帅哥哪能不跟美女一起呢?也就是从那时侯开始吧,正不断地收到女孩儿们的信。她们虽算不上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但也有几个算得上水灵灵的。看着镜子里相貌平平的我,不禁纳闷,我有什么比她们强的吗?终于,我忍不住打了个电话给正。”正,我问你个问题,你不要吓一跳啊。“嗯。”“那好,我要问了,你喜欢我吗?”电话那头的正,似乎有点儿不知所措,他傻傻地说:“我有在喜欢呀。” “那你喜欢些什么?”过了很久很久,才传来正犹豫不决的声音:“我觉得……你……你的名字……很好听又是花儿名又是鸟名。”正也知道这儿理由有够可笑的,所以最后那几个字是几乎不留标点地把它说完。我哈哈地大笑起来,笑得我眼泪都出来了,笑得我喘不过气来告诉正,我不曾想过我的名字会讨人喜欢,只可惜它是我爸爸起的,杜鹃这名,只留给别人唤,其实跟我没多大关系。
  我知道正不会因为“杜鹃”而喜欢我,或者说,我知道正自己,也说不出为了什么而喜欢我。在一个高三的星期六下午,上完补习班后,我跟正说:“从下个星期开始,我要待在家里复习,不补了。就快要高考,我们都再加把劲,把烤吃红薯的时间省下来背几页书吧。”正忽然拉着我的手问:“那你还会打电话给我吗?”那是正第一次拉我的手,第一次那么一本正经地问我话。我还真有点儿吃惊。我拍拍他的手臂,说:“哪能每次都是我打给你呀?你就不会自己打来吗?不过,今天起,我不接电话了,等八个月后吧。”
  八个月,对还是十九岁的我来说,是可以发生许多事了,可我没有理会,每天只是躲在教室里做卷子,即使下了课也不曾踏出门口。放学后,再匆匆忙忙地奔回家,不作任何停留。教室和家成了两点一线,我每天在这条线上来回跑,不偏不倚。我想要把世界遗忘,也想世界把我遗忘。
  七月是黑色的,还是因为会下雨的关系吧?步出考场的那天,下起雨了,天空也在为我们喝彩吗?我顾不上倾盆而下的雨水,欢快地冲回家去。在家门口,已经听见一连串又急又响的电话铃声。考完了,我要接电话了!
  一年过去了,我如愿以尝,留在我原来的城市里念书。在接到大学通知书的那天,正随着他的父亲回他出生的地方--香港去了。那天,机场挤了很多送别的同学,都是他高中那班的。当我出现在机场的时候,看见他们一脸的惊讶,我就知道,我只能朝正挥挥手,说声“拜拜”。我不想说再见,因为我不肯定我们,是否还会再见。
  一年后的今天,我发现,其实我的生活一直都没有改变,从高一,从初一那时,就是这个样子。正只是我生命中,轻轻吹过的一阵风,在我那静得跟镜子一样的心湖上,留下一道似有似无的波纹。但我仍会在想,在多年后的一天,当我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乱逛的时候,那个熟悉的身影会再次地映入我的眼帘,那时的我会在想些什么?会干些什么呢?而他,又会有什么样的心情呢?是惊?是喜?
  我仍会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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