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赏 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年轻,爱也疯狂

人们常说十六岁的花季十七岁的雨季,可十六岁的我却好似雨季一样惆怅。那年,我疯狂地爱上了一个男子。他是学美术的,一个流浪画家。
  记得我放学回家的路上,会经过一个花园,那边围着一群人,我很好奇,便凑上前去瞧瞧,原来是一个酷酷的男子在画像,他边抬头看看那静坐在矮凳上的年轻女子,边用碳素铅笔在画板上沙沙地描绘着,不一会儿,一个黑色短发、双眼明亮有神的清丽女子霎时映入眼帘。画得真像,路人纷纷赞不绝口。我也在一边暗暗叫好。从小就爱画画的我对画有种特别的情感。后来,因为父母反对,也就放弃了。今天居然看到一幅这么传神的人物素描,不禁心中一悸,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爱上了他,说不出理由,不由自主地没有半点迟疑。之后的每天,我都会走那条路,让他帮我画像。渐渐地,我们开始熟络起来。我知道他叫何君,可我喜欢叫他君。他问我:“为什么经常画像?”
  我笑着说:“因为你画得很好。”
  他又问我:“是不是喜欢画画?”
  我开心地告诉他:“我很喜欢,喜欢画画,尤其喜欢你的画。”他愣了下,然后笑了。
  第二周,我再经过那个花园时,君不见了,我心里总像丢了什么似的,悬在半空中,久久不能释怀。几天课下来,我一点也没听进。望着窗外郁郁葱葱的香樟发呆。课后,我谎称自己身体不舒服,向老师请了几天假,好友琳知道我请假的真正原因后,大骂我是个疯子,为了他值得吗?我不清楚,但如果我不去找他的话,我一定会后悔。对于这一点,我很清楚。我为年轻疯狂一次,有何不可?
  我在缠绵的雨雾里四处打听着君的消息,有人说他离开了这座城市,也有人说他只是换了个地方,还有人说他死了……关于种种离谱的传言,我只相信一种,那就是君没走,他还在这座城市,我也一定能找到他。
  正当我找得心灰意冷时,却在湘江边的长廊里见到了君,君看了我一眼,依然继续画他的画。我远远地站在走廊一头,一直等他画完最后一幅。君收拾好随身的画具,准备离开。我顿时慌了,急忙中滑了跤,君连忙放下手中的东西,跑了过来,扶起跌倒的我关切地问:“没事吧。”我摇了摇头说:“你为什么一声不响就走了,也不告诉我。”他苦恼地说:“我们是不可能的。我是个孤儿,靠卖画为生,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而你从小就过着丰衣足食的日子,跟着我你不会幸福的。更何况你现在还是名学生。我们就当相识一场,有缘无分吧。”
  “不行,不可以,怎么能这样?我们明明彼此相知相爱,为什么要分开?我不允许。”我固执地哭诉着。
  他轻轻笑了笑,说:“也许你还不懂什么是爱,你还年轻,不要被一时的冲动蒙蔽了双眼,和我一起,你会后悔的。”
  “不会的,我不会后悔,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算是后悔,那也是我自己选择的,与任何人无关。”君见我如此执着也就没再说下去了。
  后来,爸妈不知怎地,知道了我跟君交往的事,大发雷霆,质问我的不是,并反对我们交往,把我反锁在屋内。我大哭大闹仍无济于事后,我沉默了,任泪水在脸上肆无忌惮地流了一行又一行。我不能再呆在家里,我一定要想办法出去,我停止了哭泣。无意间,我注意到西面的那扇窗户是能打开的,我想可以从窗户里爬出去。我打电话给琳,请她帮我借个长梯子来。刚开始,琳不答应,但经不住我苦苦哀求,终于应许了。我转背从梯子上摇摇摆摆地下去了,虽说有些害怕,但我的喜悦更多于害怕。
  我跟君跑了。离开了这个城市,去了杭州。我们总算可以在一起了,我庆幸自己很走运。我们住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小房间内,过起了二人世界。虽不能跟家里的条件相比,但日子勉强也算过得去。可时间一长,问题就出现了,不是房子漏水,就是钱不够花。君却只为自己的作品得不到他人的赏识,而经常借酒消愁,每天喝到烂醉如泥才回来。我不但没有责怪他,反而安慰他说:“千里马迟早会遇到伯乐,你一定会有成功的一天。不要再喝酒了,它只会使你意志消沉,振作起来,行吗?”君听了我的话,没再喝酒。可是,没几天,他的老毛病又来了,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我实在忍无可忍,发火了。这是我第一次对君发脾气。我跟他大吵了一架,夺门而出,想出去散散步,让彼此冷静一下。
  当我回来时,君又不见了。我出去找了好久,但没找到。二天、三天、四天……我找了足足三个月,杭州的每一条大街小巷都找遍了,还是无功而返。我彻底对君失望了。人一旦没有希望,心就会枯死。我这么努力、这么尽心地爱着的这个人居然会变成这样,还有什么好留恋的。 
  清晨,天边出现第一缕阳光时,我已决定离开这个伤心地。我什么都没收拾,也没什么好收拾的,离开家时就什么都没带。 
  天暗了下来,夕阳被夜魔吞没了。月船儿悠悠地划过层层云浪,霎时,又不见了。星星眨着疲惫的眼,忽明忽暗地点缀着这阴沉的大地。风冷冷地吹过我的发梢,吹进我的衣袖。好冷。天冷、风冷、心更冷。一天没吃过东西的我真的是饥寒交迫、难以忍耐。无奈之下,我只好去了马路对面的一家小饭店,饱吃了一顿。吃完了,我摸摸干瘪的衣口袋,空空的,才想起钱早没了。我赔笑着对老板说:“对不起,我现在身上没钱。”老板怒气冲冲地叫着:“没钱?没钱到饭店来干吗?”我不好意识地说:“要不,我在这做一个月工,不要钱,当还债。”
  “你想得美,在这吃我的,睡我的,一个月就想还清。”老板苛刻地说:“这样吧,看你年纪也不大,别说我以大欺小,你在这做满一年,就两不相欠了。”
  就这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我在那家小饭店里做了一年的苦工,没要一分工钱。
  一年到期了,老板并没有遵守诺言让我离开,而是压着我在那里继续为他卖力,我口说无凭,势单力薄,只得怯怯地点头答应。有回,我趁店里无人时偷偷溜走了。走在昏黄的路灯下,我茫然了,这么远的地方,要走多久才能到家啊?
  一路上,我跟捡破烂的一样,靠捡垃圾为生,不同的是他们捡的是废品,而我捡的是废食。我吃着脏了的包子、坏掉的水果、丢弃的黄菜叶……我发现:人饿了,跟乞丐没什么两样。饿了就吃别人的残汤剩饭,累了就睡在车站里、马路边。
  一天,我在火车站看到一列杭州至长沙的货车,我爬了上去,躲在后车厢内一个隐蔽处,没被人发现。火车轰隆隆地开了一站又一站。我累极了,趴在里面睡着了,等我醒来时,货车差点过了长沙。我顾不了那么多,匆匆地跳下了车,没想到撇到脚了,可我仍不依不饶地走回了家。
  我在家门口敲了好久的门,也不见人开门。于是我怔怔地坐在门口,一直等,一直等,直到夜幕降临,才见到一个大约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走了上来。我看着两鬓苍白的他,哽咽着喊了句:爸爸。
  父亲用诧异的眼神上下打量着一身邋遢、衣裳褴褛的我,激动地说:“你真的是我的女儿吗?”
  我跪在地上,泪流满面地说:“是的,我回来了。爸,都怪我,都怪我当初不听话,跑了出去,叫你们担心了。您打我吧、骂我吧。”
  “快起来,孩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过去的事就忘了吧,爸爸不会怪你的,家里永远是你的避风港。”父亲扶起我,说:“我马上打个电话给你妈,叫她不要找了,我们的女儿回家了。”
  我却早已哭成个泪人。
  年轻是要付出代价的。爱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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