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小焱 发表于 2021-10-14 22:19:15

大亚湾——关于催促办理退房手续的通知

大亚湾区公租房违规租户:根据《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惠湾管〔2016〕42号)的规定和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经公租房年度审查,部分保障家庭擅自转租租住的公租房,违反了租住公租房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我中心已发出《关于拟取消住房保障家庭资格的告知书》和《关于取消住房保障家庭资格的决定书》,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合同,并通过电话、短信和上门张贴书面通知等方式多次催促退房,截止目前仍未前来我中心办理退房手续。请该4户保障家庭于10月24日前到我中心办理退房手续,逾期未办理退房手续的,我中心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公租房。特此通知。附件: 4户公租房违规租户明细表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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