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湾 发表于 2021-6-4 10:11:32

关于大亚湾区金湾花园“博士楼”人才公寓第三批住房资格的公示

关于大亚湾区金湾花园“博士楼”人才公寓第三批住房资格的公示
依据《大亚湾开发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及《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人才办、房管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核查、审核,共有13人通过金湾花园“博士楼”人才公寓住房资格审查、审核。现对上述申请我区“博士楼”人才公寓的第三批住房资格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有关事项如下:一、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书面向大亚湾区人才办反映公示对象的家庭住房及经济等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二、公示时间:2021年6月4日至6月13日三、受理单位:区人才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大亚湾区中兴五路126号住房和规划建设局2楼214室邮编:516081举报投诉电话、传真:0752-5531036四、公示内容:2021年金湾花园“博士楼”人才公寓第三批住房资格公示名单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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