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lia265 发表于 2020-7-15 11:40:54

大亚湾高考生快去领钱啦,考上重本奖3万,最高可领10万元!

网友咨询说记得前几年我区有政策说是考上北大清华的奖15万,考上985的奖10万,不知现在还有这个政策没有?
有的话在这里统一回复一下吧!谢谢!!!(也是为千千万学子及家长一起问的)

对此,大亚湾区宣教局回应
尊敬的网民,感谢您的来信,根据您的来信内容,回复如下:

根据《大亚湾区教育惠民行动奖补工作方案(2018年修订)》精神,在大亚湾区参加高考的考生,考取清华北大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高考分数达到广东省本科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并被相关院校录取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考取其他本科院校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考取高职院校且为大亚湾区内户籍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大亚湾区教育惠民行动奖补工作方案(2018年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惠民之州”的要求,完善我区教育惠民政策,强化教育惠民措施的针对性和导向性,推动我区教育水平尽快进入惠州市第一梯队乃至广东省先进行列,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调整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14号)精神和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建设幸福惠民之州的核心任务,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继续加大教育惠民力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机构成立大亚湾区“教育惠民行动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区管委会主任范志益任组长,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黄伟忠、区管委会副主任杨远辉任副组长,区宣教、财政、公安、民政等部门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宣教局局长曾文浪任办公室主任。

三、奖补目标和措施(一)奖补目标通过继续实施一系列教育惠民措施,进一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措施继续通过“奖补”办法,深度实施“教育惠民行动”,区管委会为教育惠民行动奖补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具体措施如下:
1.普通高中免费措施。在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区内户籍学生(不含复读生)免收学杂费、住宿费。2.中考奖励措施。在我区参加中考,成绩排全区前100名且在区内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均免收学杂费、住宿费,并对前30名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人。3.中职补助措施。对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毕业后升读中职(技工)学校的区内户籍学生给予3500元/生·学年的学杂费补助;对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毕业后升读中职(技工)学校的区外户籍学生给予2500元/生·学年的学杂费补助。4.高考奖励措施。在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参加高考的学生,根据录取结果分别进行奖励。(1)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考生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2)高考分数达到广东省本科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并被相关院校录取的考生,一次性奖励3万元/人;(3)考取其他本科院校的考生,一次性奖励1万元/人;(4)考取高等职业院校且为区内户籍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5.学前教育资助措施。对在我区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区内户籍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免保教费。

四、资金的拨付和发放形式奖补金额由区宣教局统计并核定后报送区财政局;公办普通高中免费资金由区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公办普通高中专用账户;中考奖励资金、中职补助资金、高考奖励资金和学前教育资助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受奖补学生的个人或其法定监护人账户。

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教育惠民行动奖补工作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落实“惠民之州”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具体行动,也是教育工作向更深层次推进的必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教育惠民行动奖补工作作为建设“惠民之州”和构建和谐大亚湾的大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调,突出重点。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紧紧围绕教育惠民行动奖补工作方案,做到“三个联动”:一是纵向联动,区宣教局要与市教育局、周边县(区)以及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加强联系协调,层层结合,上下联动;二是横向联动,区内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自身特点,细化实施方案,紧密配合,把目标任务具体化,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争取社会支持,形成社会合力;三是内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任务明确,思路清晰,行动一致,公开公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在全区形成支持教育、关心教育的良好格局。
(三)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我区教育惠民奖补政策,多层面、多渠道推进宣传教育活动。区宣教局要积极与监察、财政、公安、民政等部门密切合作,充分调动多方面的力量和因素,扎实推进教育惠民行动的深入开展,让全区群众广泛参与,使我区惠民政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检查指导,强化考核。教育惠民行动奖补工作意在惠民,重在行动。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收到实效,区宣教局将此项活动作为下属各学校、幼儿园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区“教育惠民行动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日常抽查督导与集中检查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同时废止“惠湾办〔2015〕10号”文件。有效期满或实施期间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最终解释权归区“教育惠民行动奖补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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