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sms_tgtVVVRd 发表于 2019-4-12 09:49:03

依法执行到期债权追回工人被欠工资

被执行人资不抵债,却被查出有到期债权。日前,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果断通过执行到期债权,追回了13名工人拖欠工资,使案件如期执结。

今年1月,严某等13名员工与其用工单位大亚湾某汽车维修公司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达成协议,由汽车维修厂分3期向员工们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该公司未能如期履行义务。随后,员工们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移送到执行局后,执行法官立即进行财产查控,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但冻结存款并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从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中,执行法官了解到一个关键信息:被执行人与案件第三方大亚湾某石化公司、惠州某集装箱码头公司之间,存在到期债权共计3万余元。经核实后,执行法官立即向两家公司分别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其支付被执行人的到期债务。

为了使两家公司能够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上门做工作,耐心向公司负责人详细阐释其协助执行的法律主体身份,及其拒不协助执行的法律后果,以及配合法院执行追回拖欠债务的义务。经过协商与交涉,两家公司对该笔债务并无异议,日前将款项汇入了区法院执行款代管账户,而这笔款项则直接用于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偿还部分债务。

拿到被拖欠已久的工资,员工们连声对执行法官表达感激之情:“非常感谢法院,为我们追回了工资款!”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依法执行到期债权追回工人被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