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城 发表于 2017-9-26 14:56:23

西区执法队开展不得擅自张挂张贴宣传活动

为营造文明、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容貌,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要求,商铺不得擅自在经营场所及周边张挂、张贴招工广告、商品广告等宣传品。9月4日,西区执法队开展不得擅自张挂张贴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上,执法人员主动向市民发放宣传通知和讲解宣传内容,共发放宣传通知210份,同时积极宣传惠州市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呼吁市民积极配合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希望市民能够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图为发放宣传通知照片

图为发放宣传通知照片来源: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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