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湾 发表于 2017-9-20 21:03:15

大亚湾将建立贫困人口退出机制,今年底全部脱贫!

本帖最后由 湾湾 于 2017-9-20 21:04 编辑

到2017年底,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018年进一步巩固提高精准扶贫成果,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与全市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日前,大亚湾政府网发布了《大亚湾区建立相对贫困人口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明确大亚湾区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确保全区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人口有序退出。
同时,在工作要求中指出,相对贫困人口退出后,在帮扶期间内原有扶持政策保持不变,扶持力度不减,各挂点帮扶单位不撤,持续跟踪帮扶,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1450户认定为相对贫困人口

据介绍,根据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00元标准,认定大亚湾区450户849人为相对贫困人口,其中有劳动能力的38户180人、无劳动能力的412户669人。2016年底,该区412户669个无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实现了政策性保障兜底脱贫,到2017年底,38户180名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将实现脱贫,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8500元,同时稳定实现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

2退出标准:要有安全住房等
根据《意见稿》,相对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相对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8500元),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相当于全市平均水平)。
具体体现在“八有”指标:即有安全住房,有安全饮用水、有电用、有电视信号覆盖、有网络信号覆盖、有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而在退出程序上则要求,按照入户核查、评议公示、审核公示、审定上报、公告录入等程序对相对贫困户进行认定退出,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进行标识,相关资料转到跟踪帮扶部分继续跟进。
关于对《大亚湾区建立相对贫困人口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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