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小东 发表于 2017-7-14 09:37:31

如何避开二手房交易陷阱?(附案例分析)

本帖最后由 湾湾 于 2017-7-14 09:43 编辑

1.额外费用

老陈刚买了一套二手房子,可是不到几天就接到物业管理处的通,原来上一任的房主,一个月没交物业费了。而物业管理处多次催原房主交费,可原房主以常年在国外,很少回来办事的理由敷衍物业管理处,物业没有办法只能找上老陈。






分析:所以说在签定合同时,要警惕合同中的文字陷阱。要知晓各种费用情况,还要注意交易合同中的附加条款,避免掉进陷阱。

2.定金陷阱

小刘看中了一套总价120万的二手房,但是卖方人坚决要30万定金才能同意签合同,小刘犯了难,因为,突然要那么多钱,她没办法拿出来。


分析:其实购房定金应该由双方协商定下来的,根据《中华人民担保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在小刘这段交易中,定金不应该超过24万,同时定金协议具有法律意义,如果有卖方违反协议,不打算交易房子,那么买房可要求卖房人返还双倍定金。

3.房子有问题

陈先生的职业是汽车设计工程师的,平时很忙,最近他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中介是他的很好的朋友,就放心让他代理,没有细看合同和产权证,结果一次性给了房款后,发现房子是法院查封的房子。一器之下想找朋友理论,却发现朋友早已消失无踪。


分析:在市场总会出现一些中介机构利用专业知识,掌握获取、审查相关信息真实性,所以,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警惕合同中的文字陷阱。将容易发生的问题和中介方及卖方承诺的事项都在合同中约定清楚,特别是对合同主体、权利保障、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问题全面考虑。

4.户口问题

杨小姐由于小孩要上小学,看中了一套学区房,她通过中介很顺利的按约支付了房款并办理完了房子交易过户手续。拿着该套房子的房产证前去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额时候,却发现该房子上已有别人的户口,原来是卖房并没有将户口迁出,以此导致耽误到孩子的上学问题,杨小姐头都大了。

分析:这种问题法院是不会理的,因为是公安机关管理范畴,而这种问题是解决不了的,所以最好的办法是预防这类问题的发生,也就是说要买带户口房的时候,一定要先查卖家户口是否迁出,一定要等到卖家将户口迁出后才能买。
来源:大亚湾房产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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