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小光 发表于 2017-5-19 12:06:14

全区可供分配公租房达2140余套,湾区“新市民”归属感满满:住上安居房筑梦大亚湾


5月17日晚,安徽小伙赵永胜邀请了几位同乡在自己的新家小酌几杯。几杯酒下肚,赵永胜爽朗地笑起来:“在大亚湾这6年来,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踏实过。”赵永胜的新家,是今年申请的大亚湾

    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他说,住进新家,在大亚湾工作生活更踏实了。去年年底启动、今年年初分配的第三批公租房分配共为383户住房困难群众提供了崭新的住房,当前正在紧锣密鼓开展第四批公租房的申请和分配工作,计划下月进行摇号分配。


    惠湾花园有2000余套公租房
    赵永胜在大亚湾区一家房产公司从事销售业务,在大亚湾工作6年来,他唯一感到后悔的是没能及时买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可是最近,在享受到公租房的优惠政策后,他的这种顾虑和懊恼已经没有了。

    “现在一个月的房租加物业管理费才不到300元。”赵永胜算了一笔账,他所租住的两室一厅有50多平方米,按照4元每平方米的租金和1元每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计算,他每月的房租负担才250多元。“这要是在周边相同配套的小区,没有1200~1500元可下不来。”赵永胜笑着说,最为关键的是,以前都是租用私人房产,房子配套好不好不说,房屋租金几时涨、涨多少都看房东心情。如今租的是政府的房子,租金便宜,只要条件符合,不用担心再看房东脸色。

    “如今在大亚湾真有了归属感。”赵永胜说,接下来他妻子和小孩也将过来工作和生活,到时候一家团圆,就准备扎根大亚湾。

    像赵永胜一样,大亚湾去年就为383户住房困难群众解决了住房难题。


    大亚湾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韩哲介绍,近年来,大亚湾大力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问题,安排可分配的公租房房源达到2140余套,除惠湾花园2000余套外,另140套分散分布在花千树苑、阳光时代花园、公园道花园、金湾雅苑、德洲城米兰春天花园、灿邦国际、龙城天悦花园等27个商品房住宅小区内,切实让大亚湾市民享受到发展红利,提升了大亚湾市民的获得感、归属感。

    1301户申请第四批公租房
    “随着公租房政策的大力宣传和推广、申报公租房门槛的降低,今年第四批公租房的申请人达到1301户。”最近一直都忙得团团转的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海燕说。

    据介绍,去年9月出台的《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和《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放宽保障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申请条件中需缴纳社保1年以上缩短为3个月),采取“并联式”审核大大缩短审核时间,租金补助方式也由原来的“先缴后补”改为“核减实收”。

    同时,该区还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缴交物业管理费标准下调为每月1元/每平方米,根据各楼盘的物业管理费定价,差额部分由区财政给予补助。该区还于今年2月下调公租房租金标准,下调后租金标准均价为5元/每平方米,大大减轻了租户的房租压力。

    该区还对低收入人群进行财政补贴,确保困难群众住上安心房。对于城镇低保户家庭和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租金补助按照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所租公租房所在片区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标准的98%补助;城镇低收入家庭,租金依上补助9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镇低收入标准线至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含)间的家庭,补助7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不含)至50%(含)间的家庭,补助5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不含)至60%(含)间的家庭,补助40%。
    为了确保公租房的分配工作阳光操作,大亚湾区在把好资格审查的前期工作同时,在选房、摇珠、派号等环节,全程做好记录归档,严格按照规范公开执行,切实做到公租房的公开公正公平分配。

    相关链接
    公租房申报条件

    (一)在大亚湾区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大亚湾区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大亚湾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独立申请人除外);
    3、区管委会批准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年满18周岁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人士,可以独立申请公租房)

    (二)在大亚湾区生活或工作的非本区域城镇户籍和非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辖区城镇居住证;
    2、在本辖区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
    3、就业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本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大亚湾区无房产。

    延伸阅读


    租户转租公租房牟利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本来是公租房,却被人动了歪脑筋违规牟利。5月17日晚,大亚湾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走访检查中发现,一位申请人竟然将承租的公租房私下转租牟利,按照《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该套公租房将被收回,承租人将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并将记入信用档案。
    日前,大亚湾最大的公共租赁保障房小区——— 惠湾花园的物业管理人员在登记租住人员信息时发现,居住在7栋18楼的一户承租人,入住人员的信息和当初承租人申报的信息不符,于是将此情况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接到物业的信息反馈后,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调查。在上门走访时发现,两居室的房子摆了3张架子床,里面有两位年轻人正在房内玩游戏。“我们是附近一家工地做防火门安装的,老板将我们安置在这里居住。”面对工作人员的问询,一位年轻男子如实回答,最多时这套住房住了6个人。

    按照该名男子反馈的情况,他们是从外地来为一房地产项目做配套服务工程的,该房为他们公司负责人承租,从哪里租来、具体租金多少等情况并不知情。

    在搜集取证后,该中心负责人表示,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相关规定,该承租人的公租房将被收回,承租人将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并计入信用档案。

    对于违规使用公租房的现象,该中心负责人希望社会各界对公租房保障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发现违规行为,可通过电话或者来信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映。投诉举报电话(传真):0752—5531036;联系地址:大亚湾区中兴五路126号住房和规划建设局2楼214。


来源:欧阳德辉 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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