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 发表于 2017-2-14 11:01:27

获评最高诚信等级企业可走绿色通道

本帖最后由 湾仔 于 2017-2-14 11:03 编辑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八类行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其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记者日前从大亚湾区获悉,为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亚湾计划出台 《大亚湾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办法》已初步形成,正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按“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该《办法》计划先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为重点,再逐步向全区其他工矿商贸行业企业推广实施。

    根据《办法》,企业每年年初应将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认可的安全生产承诺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相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通过信息网络、新闻传媒、宣传橱窗等形式,向社会和职工公开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

    在实施此《办法》过程中,对被评为最高诚信等级的企业,可开辟“绿色通道”,在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优先办理,并作为企业享受各类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反之,对被评估纳入安全生产诚信 “黑名单”的企业,有关政府部门将对其实施重点监管监察,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公开曝光。



    此外,还将对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企业实行联动管制措施,在审批相关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再融资等事项时,予以严格审查;在其参与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的公开竞争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相关金融机构将其作为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并根据《绿色信贷指引》的规定,采取风险缓释措施;相关部门或保险机构可根据企业信用状况调整其保险费率。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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